据DOC终裁,4家接受强制调查的中国企业中,仅国联(广东)获得零税率(0.07%),红园(广东)、谊林(广东)、中联(辽宁)则分别获得27.89%、82.27%、84.93%的单独税率。53家应诉企业中,35家获得55.23%的平均税率;另18家应诉企业和所有未应诉企业获得112.81%的税率。
在今年7月的初裁中,DOC对中国给出的单独税率为0.049%~98.34%,平均税率为49%。
业内人士指出,DOC的终裁将使国联之外的其他企业都无法再对美出口。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副秘书长张志彪昨天告诉记者,美方对此案的裁决极不公正。DOC无视我方在初裁后提交的意见,仍选取不分虾种规格的某印度公司单一价格作为“替代国价格”,对我国虾企给出了较高税率。
美国当地时间11月30日的终裁中,还认定越南对美国的虾产品出口也存在倾销行为,决定对从越南进口的虾征收4.1%~25.8%的反倾销税。与初裁相比,终裁降低了对越南出口虾征收的税率。
张志彪称,DOC的高税率很可能导致我方在下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终裁中落败。但我方会继续在今后的行政复审中努力甚至会诉诸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力求获得公正裁决。
ITC的裁决将认定我国虾出口是否对美国产业构成损害,DOC终裁的反倾销税在ITC认定“损害成立”时才能被执行。
农业部官员指出,此次反倾销对我虾企打击甚大。
我国对虾主产区位于广东、广西和海南。当今年6月反倾销案调查进行最为激烈时,湛江和海南的对虾价格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25%和35%。由于开拓新市场需要较长时间和各出口国加工标准不同,这些企业很难在短期内进行出口地和加工上的调整。
广东海洋渔业局有关专家表示,对虾是广东省重点发展的品种之一,全省对虾产业链的从业人员多达130万人。DOC的裁决令众多虾企不得不停产或转产;而受冲击最大的是全省55万对虾养殖户。
农业部提供的资料显示,美国是我国最大的对虾出口市场。2003年,我国对全球出口对虾17万吨,其中对美出口约7.8万吨虾,金额4.3亿美元。我国在美市场份额去年已升至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