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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鱼虾类产品市场准入制呼之欲出

  作者: 来源: 日期:2004-11-24  
    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获悉,目前我省正在积极准备建立鱼虾类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今后将像生猪屠宰的同步检疫一样,鱼虾类产品上市销售必须检疫合格,否则禁止销售。

    长期以来,我省的鱼虾等水产品除进出口外,在国内市场上销售均不进行检疫。水生动物不进行检疫,极易引起疾病蔓延,损害消费者健康。目前人鱼共患的疾病多达200余种,其中很多是寄生虫病、血吸虫病等。近年来,科学家还发现一种存于虾体内的危险微生物“立克次体”,这是一种介于病毒与细菌之间的生物,它可引起腹泻、出血和猝死,这种病的传染性极强,目前尚无药可治。我省是水产养殖大省,水产养殖产量约占全国的十分之一,然而我省水产养殖病害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也是巨大的。据有关专家估计,我省每年水产养殖病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达5亿元左右。

    其实,在全国首批实施的无公害农产品73项行业标准中,有关水产品的标准就有23项,其中包括产品产地环境条件、生产技术规范、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以及相应的检测检验方法、标准等。目前国内一些地方已开始对鱼虾的生产过程进行检疫,鱼虾类产品上市销售必须检疫合格,否则不能销售。另据了解,尽管我省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了水产养殖病害监测系统,但具有水产防疫检疫上岗资格的科技人员仅有200人,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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