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业部对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5城市市场上出售的对虾氯霉素监测数据显示,残留检测合格率已连续4次达到100%。截至目前,我国今年没有发生因出口水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贸易纠纷。
据介绍,我国是世界水产养殖大国。近年来,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提高我国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2003年7月24日,农业部发布了《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对与水产养殖质量安全问题有关的养殖用水,养殖生产,苗种、饲料、药物使用,产品净化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就对虾养殖制订了《无公害食品对虾养殖技术规范》和《海虾卫生标准》等一系列标准。
此外,农业部每年都对水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养殖生产企业规范养殖行为,并对养殖从业人员进行健康养殖和病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宣传,加强病害防治监测,及时向养殖者提供有关信息。基层技术推广人员也深入到养殖企业,对生产过程中的用药进行具体指导,督促养殖企业按照国家水产养殖安全用药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进口国的规定和要求科学用药。为此,欧盟委员会已于10月18日全面解除了对我国水产品的进口禁令。(稿件来源:2004年11月17日《法制日报》第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