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有效
【法规名称】关于渔业船舶水上交通违章处罚问题的函
【法规分类】地方法规
【颁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颁布日期】19900720
【实施日期】19900720
【正 文】
关于渔业船舶水上交通违章处罚问题的函
(1990年7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复)
省水产局:
(90)粤水产字第107号文件收悉。鉴于农业部已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办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渔业船舶进出渔港签证违章的处罚,由渔港监督机关按《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办法》的规定执行。渔业船舶水上交通其他方面违章的处罚,仍参照《广东省水上交通违章处罚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