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中国渔业协会齐景发会长和韩国水产会朴奎石会长分别代表各自协会,在北京签署了《中国渔业协会和韩国水产会关于渔业安全作业的议定书》(以下称“议定书”)。农业部渔业局柳正副局长和韩国海洋水产部、韩国驻华使馆有关官员出席了签字仪式。
议定书规定了两会处理两国渔民间的海上渔船(具)事故的程序,确立了两协会要主动组织各自的地方机构和各自国家渔民救援对方遇难船只的原则以及两协会要积极指导各自国家渔民加入渔船保险的原则。
议定书的签署,是中韩两国渔业界继政府间渔业协定签署后的又一件大事。议定书的签署和实施将有助于中韩渔民在黄海、东海共同作业海域确立自律性渔业秩序,对双方渔民海上安全作业、文明生产将起到重要作用。
中韩两国是隔黄海和东海相望的友好邻邦。自古以来,两国渔民都有在黄海和东海进行渔业生产的传统。早在1990年,中韩两国的渔业行业组织就签定了《渔船海上事故处理协议书》,根据它来定期地协商解决两国间的海上渔业事故。2000年,中韩两国政府签署了《中韩渔业协定》。为适应新形势,落实《中韩渔业协定》第十条的规定,确保两国渔船在黄海、东海水域的航行和作业安全,维护海上正常作业秩序,及时妥善地处理海上事故,2002年3月,中国渔业协会和韩国水产会本着诚挚、友好、合作的精神开始就签署《中国渔业协会和韩国水产会关于渔业安全作业的议定书》进行磋商,并最终达成共识。
中国渔业协会计划在今后两年内,利用休渔期,在沿海地区组织渔政干部和骨干渔民,开展议定书的宣讲活动。(中国渔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