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国商业部发表了对中国、越南部分对虾关税率变更的决议。变更的主要理由是美国原来决定的部分关税率在业务上、计算上等出现了差错。其它有关暂定关税率保持不变。对于已经发生和即将发生的索赔请求,将在全部评议后进行统一受理,并在最终决定时公布详细内容。
对于中国对虾部分关税率的变更,主要区分为不受国家支配的独立企业和与政府有直接关联企业两种情况略作调整。美国过去判断与政府有直接关联的汕头市的两公司,现已发现这一判断失误,其税率由原来的112.81%下调到49.09%。对于越南部分对虾关税率的调整,美国采取了与对中国关税率作调整的同样措施,并判定了越南一公司为独立企业,其税率由原来的93.13%下调到16.01%。(译自《日刊水产经济新闻》2004年8月30日)
(信息来源:中国渔政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