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对濒危物种中华鲟进行法律保护,由市政府法制办起草的《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草案)即将出台。这也是上海继九段沙、大小金山岛和崇明东滩之后,对最后一个自然保护区制定地方规章。它将一改以往上海在中华鲟保护时被动的局面,明确规定每年的5月1日至9月30日为禁渔期,在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活动。而在此之前,保护区内只有部分区域是禁渔的。
去年7月,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挂牌成立,保护区位于崇明岛东滩,其附近海域是中华鲟的栖息场所,该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将较大幅度地提高中华鲟幼鱼的成活率。
同时,作为配套措施的《管理办法》也被列入上海市的立法计划中。如今该管理办法已经专家讨论通过,将由法制办送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同时,管理办法将保护区分为核心区和缓冲区,其中核心区不准任何人进入,缓冲区也不允许进行旅游或生产经营活动。
市水产办公室高雪祥说,那些为谋取经济利益,投毒、电捕中华鲟的人们,将最高被处以3万元的罚款。
虽然在此之前,国家及上海也有针对渔业和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但以一个单独的物种为保护对象的规章还从未有过。(东方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