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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虾退货:企业须了解欧盟"第一港检验"规定

  作者: 来源: 日期:2004-09-14  
     龙虾退货:企业须了解欧盟"第一港检验"规定

     最近,上海第一批含4%虾肉的龙虾片出口荷兰,在中途停靠比利时的安特卫普港时,因为没有事先在该港进行海产品注册,险遭就地销毁,被迫退货。为此,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有关人员,日前通过媒体提醒出口产品到欧盟的企业,必须及时了解欧盟“第一港查验”的有关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今年年初,欧盟国家发布文件“ CVED”,这一新文件明确规定:凡进入欧盟的货物,均需在进入欧盟国家的第一个港口时接受查验;属于海产品的货物,应事先进行海产品注册,并在第一港接受查验。上海出口的这批含4%虾向龙虾片,其目的地是荷兰的鹿特丹,仅在途经安特卫普港时作临时停靠,但符合进入欧盟“第一港”的规定。比利时的官方检验机构认为,这批龙虾含有4%的虾肉,属于海产品的范围,尽管低于10%的虾内含量的产品在目的地荷兰并不属于海产品,但因货主没有事先进行海产品注册,结果这批龙虾片仍被安特卫普港官方判定:要么就地销毁,要么退回原产地。

    

     上海出入境检验局建议国内企业,了解“游戏”规则,采取防范措施。如出口欧盟国家的货物,应尽量避免中途停靠或转港,与欧盟客户洽谈合同时,应明确了解对方的有关规定与限制,以避免造成被动和损失。(温州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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