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生猪产品销售的外地企业,须于9月18日前到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登记,并由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在指定生猪产品批发市场流通销售。这是市政府为保证西安市民食肉安全,所做出的最新决定。
我市目前50%左右的生猪肉品都来自于外地企业,以往的检查中发现不少外地生猪销售企业肉品质量差,光盖章不检查就直接销往西安市场,给我市肉制品市场和市民带来很大的隐患。因此,加强对外地生猪销售企业的管理刻不容缓。
来源:西安日报
外地企业在西安销售生猪登记审查才能上市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04-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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