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釜山日报》报道,韩国海洋水产厅30日消息,去年7月开始对国产所有水产品及进口水产品中加工类、贝类实施的义务标明原产地制度,下个月1日开始对在韩国国内流通的进口活鱼也将实施。
韩国海洋水产厅计划下个月实施以上制度的同时,加大检查力度,发现虚标原产地的将罚款3000万韩元; 发现没有标明原产地的罚款1000万韩元。
去年,韩国国内活鱼消费为124800吨,其中53600吨为进口活鱼,在进口活鱼中,中国产活鱼占50000吨。
韩国进口活鱼虚标原产地罚款3千万韩元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04-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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