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欧盟正就拟出台的新普惠制(GSP)方案向发展中国家征询有关建议,以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不发达国家通过普惠制在国际贸易中获得更大的利益。
征询建议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惠制的简化、普惠制最受益的部分、利用普惠制促进区域合作以及通过普惠制实现可持续发展等。欧盟将于9月份召集会议讨论有关建议,年底前完成修订工作。修订后的GSP将于2006年1月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
新GSP强调统筹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和抑制毒品生产,其中对发展中国家的关税优惠更加放宽,并把优惠重点放在那些有竞争优势的产品和有实际需求的品种上。(编发:石柱、范嵬我驻卡拉奇总领馆经商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