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华盛顿邮报》报道,近日,美国消费品工业贸易行动联盟对美国商务部计划修改反倾销规则的提案表示了极大的关注。该提案对于那些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被指控向美国市场倾销产品的公司的倾销幅度的计算方法进行修改,从而可能导致那些正在调查的及今后可能发起的反倾销案件,如暖水虾、木制卧室家具及其他案件的反倾销税异常增高。
在反倾销调查中,美国商务部首先要确定某产品是否正在以低于原产国的价格销往美国。根据该提案,这些公司的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比例即是倾销幅度。倾销幅度越高,该公司出口至美国的产品被征收的最终税率越高。
在目前的制度下,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公司被假定是受政府控制的,并因此被裁定很高的潜在反倾销税,除非他们能够证明其不受政府控制。无论是这些国家的大公司或是小公司都有机会来证明其不受政府控制的行为并因此得到一个较低的单独税率。但是,在该提案中修改后的规则下,商务部不再给那些“A部分应诉商”证明其独立性并获得较低单独税率的机会。他们将可能得到最高统一税率。
美国消费品工业贸易行动联盟主席JonJenson表示,“我们对此表示遗憾,因为商务部正在考虑削弱其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生产商及出口商独立性的公平判决责任。同时似乎正向外界传达这样一个信息:他们希望征收较高的反倾销税,而不是公平和实际的反倾销税。然而,正是美国的消费行业及美国消费者最终为商务部的该项提案支付了较高的价格,例如木制卧室家具及暖水虾案件,因为他们通过较高的市场价格支付了反倾销税。”
“虽然这些公司能够对该倾销幅度提起上诉并获得补偿,但是完成这一过程需要好几年的时间。很明显,这对于那些不受政府控制的涉案公司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商务部应该保持其对于那些不受政府控制的公司给予单独税率的非常合理的一贯做法。”
在木制卧室家具案件中,100多家中国公司要求给予“A部分应诉商”资格;在暖水虾案件中,50多家中国公司要求给予同样待遇;而在对越南的暖水虾案件中,也有近40家越南公司要求此种待遇。
JonJenson指出,“即使商务部对进口暖水虾及进口木制卧室家具实施反倾销调查,那些寻求进口保护的美国公司通过该提案仍然会得到一份巨额补偿。我们经常从那些提起越来越多反倾销案件的公司处听到‘公平’的说法。但是,当我们试图在‘比赛’中间改变规则的时候,政府的可信度就值得怀疑。很多海外公司希望根据‘规则进行比赛’,以证明他们是公平贸易并且不受政府控制的,而这些却不能得到美国的承认。”(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