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7月21日召开的舟山市出口行业协会二届一次会议上了解到,日前,我省16家涉案应诉水产企业负责人在舟山召开了应对美国商务部虾产品反倾销初裁工作会议。省外经贸厅公平贸易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舟山市外经贸局、舟山市出口水产行业协会的负责人及北京金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认为,美商务部对我国虾产品反倾销案作出的初裁,有违美国法律所规定的基本原则及WTO原则,是我们所不能接受的。美商务部在替代国价格确认上,缺乏起码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致使我国两家重点被调查企业税率高得离奇,导致了加权平均税率的提高。美商务部这种排斥中国虾加工企业进入美国市场的明显不合理做法,不仅损害了我国的虾加工和出口企业的利益,也损害了美国进口商及美国消费者的利益。美商务部拒绝大多数回答A卷的企业获得加权平均税率,裁决这些企业为惩罚性关税,主要以所谓的“价格谈判缺乏文件支持”为由,这一理由牵强附会,也是浙江企业所不能接受的。
与会者建议:请省外经贸厅报告国家商务部利用一切机会和场合向美商务部交涉,严重关注案情的发展。并希望商务部与律师进一步沟通,在替代国价格上一定要与美方据理力争,降低税率,并使更多回答A卷企业享受加权平均税率。同时,要求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全国虾产业联盟发挥行业领导作用,保持行业内的联系和沟通,团结全行业的力量,向美商务部的初裁提出抗争,争取中国虾加工企业应有的尊严和地位。(舟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