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肉制品市场秩序,保障肉制品的质量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苏州市工商局于5月9日出台了《苏州市肉制品交易“凭证”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凭证管理办法》)。今后,苏州工商部门将按照这一《办法》对肉制品的流通环节进行监管。
笔者日前就《凭证管理办法》的有关问题采访了苏州市工商局市属市场处的刘雨副处长。
据刘雨介绍,《凭证管理办法》实施范围为苏州市内的定点屠宰场、肉制品批发市场、零售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肉制品集中交易场所和用肉单位。肉制品交易凭证由一单、一卡和一账组成,并由苏州工商局负责监制。一单指苏州市肉制品交易确认单,一卡指肉制品信誉卡,一账指屠宰场生猪、批发市场猪肉进场登记表。
《确认单》是肉制品能否上市交易的通行证,也是证明肉制品来源和用肉单位加工制作的重要凭证之一,同时也是肉制品供货人在批发交易时履行经营者义务的个体体现。各定点屠宰场、肉制品批发市场、零售商和用肉单位都须把《确认单》的管理纳入日常的信誉和质量管理工作之中,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对肉制品的监管工作。屠宰场、肉制品批发市场凭“合同领用卡”向苏州工商局申请领购《确认单》,经领用单位加盖“确认专用章”后,发给肉制品供货人。
《信誉卡》是肉制品零售商向消费者提供的销售凭证,主要用于零售农贸市场,其作用类似于发票。《信誉卡》的样本由苏州工商局提供,各零售市场根据此样本印制,由零售商向市场领购。零售商出售肉制品时应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信誉卡》,消费者也有权向零售商索取。
《登记表》由苏州工商局提供样式,由使用单位自选印制。此表是屠宰场、肉制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对进场的生猪或肉制品(含外地肉制品)的来源和去向进行跟踪登记的台账,必须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严格检查记录,保证每日《登记表》的内容与当日《确认单》贸存联的内容相一致。
刘雨认为,出台《凭证管理办法》有着积极意义:一是分清屠宰场、批发市场、零售商和用肉单位等企业(个人)的责任。二是提高各类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心。三是便于政府职能部门对肉制品的监管,一旦发生质量问题,管理部门可根据票证追踪查源,方便、迅速地找到产生问题的环节和责任人。四是杜绝非法交易,提高场内的合法交易量。简单地说,《凭证管理办法》构建了一套立体化、网络式肉制品市场监管体系,为切实施行“事前把关、事中监督、事后追溯”的一条龙市场的约束机制打下了基础。以后凡单、卡或台账不全的经营户和用肉单位,其交易行为均被视为非法,并将受到查处。
为了有效实施《凭证管理办法》,苏州工商部门将积极与卫监、检疫、贸易等部门密切合作,共同监督肉制品的流通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