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月上涨3%,其中城市上涨2.4%,农村上涨3.9%。与上月比,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1-11月累计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
分地区看,全国31个省(区、市)中,有30个省(区、市)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月上涨,其中涨幅较大的地区是:安徽上涨5.5%,河南上涨5%,湖北上涨4.7%,湖南上涨4.5%。31个省(区、市)中,只有天津市,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月下降,下降0.3%。
分类别看,消费品价格比去年同月上涨3.2%,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2%;食品价格上涨8.1%,非食品价格上涨0.4%。
——食品类价格比去年同月上涨8.1%。其中,粮食价格上涨10.8%,鲜菜价格上涨19.4%,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12.4%,油脂价格上涨27.2%,鲜蛋价格上涨16%,水产品价格上涨2.2%。
——衣着类价格下降1.7%,其中服装价格下降1.8%。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下降2.3%,其中耐用消费品价格下降3.9%,但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1.1%。
——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1.3%,其中,医疗保健服务价格上涨8.1%,中药材及中成药价格上涨6.9%,而西药价格下降5.6%。
——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2.5%,其中,交通工具价格下降4.6%,但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价格上涨了0.4%;通信工具价格下降17.8%,通信服务价格下降0.7%。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1.2%,其中学杂托幼费价格上涨3.9%,文娱费价格上涨5.2%,但文娱用耐用消费品价格下降7.1%,旅游及外出价格下降了4.2%。
——居住类价格上涨3.1%,其中,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2.8%,租房价格上涨3.7%,水、电及燃料价格上涨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