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午间,兄弟科技披露受让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纠纷仲裁裁决。
1月13日晚间,公司收到嘉兴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3)嘉仲字第078号《嘉兴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仲裁庭裁决解除公司与曹钟林、丁建胜、叶斌、毛海舫之间的股权转让关系。
裁决朱贵法、朱维君、施惠华、朱娇银、朱正清、陈有仁、陈胜华、曹钟林、丁建胜、叶斌、毛海舫于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协助申请人海宁兄弟投资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办理解除《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并共同返还81,654,800元股权转让款。
裁决朱贵法、朱维君、施惠华、朱娇银、朱正清、陈有仁、陈胜华、曹钟林、丁建胜、叶斌、毛海舫于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公司共同支付股权转让款利息损失72,181,444.69元,尚未返还的股权转让款81,654,800元自2013年3月21日起至裁决生效日之日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计算由上述11名被申请人承担80%。
兄弟科技表示,截止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前,如本次裁决结果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收回的股权转让款利息损失72,181,444.69元与尚未返还的股权转让款所产生的利息将直接影响公司2013年度业绩。
此外,不排除中华化工的11名股东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结果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