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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并购怎么办(直面外资并购(3))

  作者: 来源: 日期:2006-11-17  
      外资在华并购日趋活跃,对盘活存量资产、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技术进步、转变增长方式等有着积极作用。然而,正如其他经济行为一样,并购在其扩展中也是机遇与风险并存,若应对不当,难免带来一些问题,造成负面影响。这就亟需政府和企业双管齐下,防患未然,努力趋利避险,善于为我所用,切实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依法规范实现有序并购

    商务部等六部委出台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近日正式实施,其对并购境内企业类别、行业、控股比例等所设的门槛,最为引人注目。

    外资行为,是维护本国产业安全最有效的手段。美欧都制定了针对跨国并购的完备法律体系,将本国对于外资并购的立场、政策以及审查的标准、门槛、程序、期限和投诉方式等,在法律法规中予以明文规定。得益于此,美英虽是外商直接投资流入大国,但其产业仍是安全和充满活力的。

    在我国,外资并购历史还很短,尤须进一步健全并细化外资并购的政策法规。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尚明表示,新的并购规定生效后,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国内企业的审查将更透明、更规范和更有可操作性。比如,目前一些行业外企的市场份额集中度较高,尽管市场份额集中与垄断并不能划等号,但在客观上增加了垄断的可能性。新规定就反垄断审查专门用了一章的篇幅,明确主管部门认为并购行为可能造成过度集中、妨害正当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可举行听证会,依法决定批准与否,并设立了更多的量化标准:当出现并购方1年内并购国内关联行业的企业超过10个、并购导致并购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5%等情况时,外国投资者应向监管部门报告。

    较之旧的政策条文,新规在严格外资准入制度、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方面明显有所强化: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并取得实际控制权,涉及重点行业、存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因素,以及导致拥有驰名 商标或中华老字号的境内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就此向商务部进行申报。而在此前,只有价值1亿美元以上的并购案才需要商务部审批。此外,如若当事人没有申报,但其并购行为对国家经济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相关部门可要求当事人终止交易或采取转让相关股权、资产等措施。

    对于个别国内企业或个人以“假外资”方式,将其从国内转移出去的资产重新回国投资并购并享受外企税收优惠等待遇,新规定也力求堵住体制漏洞,并首次强调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必须符合中国的产业、土地和环保等政策。

    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郭京毅说,从我国对外资的产业指导目录到外资并购新规,任何并购者都必须遵循。商务部3年来审批了200多个外资并购项目,迄今还没有一起敢违规的,“恶意并购”更是免谈。不管外方是以产业资本还是金融资本并购,如果认定这个并购项目不符合要求,中方不会批准,绝不听之任之。

    加强监管提高引资质量

    联合国贸发会议秘书长素帕猜指出,外商直接投资是一笔充满风险的生意,跨国并购也不例外,东道国必须具备良好的驾驭能力和有力的管理措施。

    表面上看,以并购新规为标志,中国对外资并购的审查更严、门槛更高,但这并不预示着要给外资戴上紧箍咒。加大监管力度与利用外资政策并不矛盾,恰恰是为了更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维护好国内产业安全。

    注重对外资并购的监管,是许多国家通行的做法。比如,美国不仅有反垄断法确保外资收购不会形成市场垄断,还设有外国投资委员会这类专门机构对并购进行审查,中海油竞购尤尼科、联想收购IBM的PC业务以及阿联酋迪拜公司收购美国六大港口等案例,都曾受到该机构审查。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贸研室主任冯雷认为,跨国公司来华投资更看重综合投资环境,而不是某一项或几项优惠政策。从长远看,更完善的法律环境、更规范的市场环境、更公平的竞争环境,将更有利于投资者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一个行业发展、一种市场行为的监管跟上了,所有关联方都会从中获益。对并购强化监管,正是要兼顾各方利益,最终实现共赢。

    企业自强更积极“走出去”

    应对外资并购,企业先要自强。

    大量实例表明,凡是引进外资获得成功的企业和行业,都是自我发展和创新意识较强的,如西安电气集团、上海轿车行业。

    做大做强,应对并购,最关键的是增强国内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上世纪80年代,日本资本在美国大举并购,美国企业并未惊慌或抵制,而是在IT技术方面不断创新,并率先取得突破,在新一轮全球竞争中成为最强者。王晓红说,企业只有尽快拥有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核心关键技术和自主品牌,才可能在国际竞争中成长为强大的跨国公司,产业安全也才会有坚实基础。

    做大做强,还应加快国内企业间的资源重组、并购和整合,组建中国的企业“航母”。今春,宝钢集团与新疆八一钢铁(3.41,0.08,2.40%)集团签署战略联盟协议,八钢称其目标是整体融入宝钢。此前,世界钢铁业老大米塔尔曾抢先接触八钢,并有意收购,最终宝钢击退米塔尔与八钢牵手。两家国内钢铁企业的联合重组,可以实现优势互补,也为业内应对外资并购提供了新思路。

    在“强身健体”的同时,有条件的企业应该大胆地“走出去”。上工申贝(4.45,-0.13,-2.84%)公司原是上海一家工业缝纫机制造企业,去年收购了德国DA公司;北京第一机床厂则收购了德国生产大型龙门铣的科堡机床厂。被收购的两家德国企业均为行业“隐形冠军”,技术在全球领先,拥有核心技术和世界著名品牌。收购后,工厂、品牌、技术专利、研发中心都属于中国企业,成为含金量很高的资源。今年,中国企业在海外并购佳讯频传:中海油在世界第五大原油出口国尼日利亚成功收购一主要油气田45%权益,占据海上油气富集区一席宝地;中化集团继所属蓝星公司收购全球第二大蛋氨酸制造商法国安迪苏,又收购了

    澳大利亚最大乙烯生产商凯诺斯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这些先行者们的探索让我们看到了希望,也召唤着更多企业在并购的考验中自立自强,在“走出去”的磨练中发展壮大。

    本报记者 许志峰 龚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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