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农发药业有限公司律师声明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7-03-12

    北京中农发药业有限公司

    

    律 师 声 明

    

    

    湖北文赤壁律师事务所陈俊律师作为北京中农发药业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现经授权发表如下声明:

    一、北京中农发药业有限公司投入巨资研发并推广国家一类新兽药“喹烯酮”。受国家新药保护政策有关规定,北京中农发药业有限公司对此项产品拥有全部知识产权,是中国唯一拥有“喹烯酮”合法生产资格的厂家。

    二、目前国内有多家企业非法生产和销售“喹烯酮”及其预混剂,凡非北京中农发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万牧牌“喹烯酮”及“喹烯酮预混剂”都是假冒伪劣产品。由于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而造成的损失与北京中农发药业有限公司无关。

    三、非法生产和销售假冒“喹烯酮”产品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北京中农发药业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我们正告生产和销售假冒产品厂商,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否则我们将采取行政举报、法律诉讼等措施,追究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我们将敦促司法机关予以刑事处罚。

    

    

    北京中农发药业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 陈俊 律师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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