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案》指出,在预案执行期间,以县为单位,当其小麦市场价格连续3天低于最低收购价时,由中储粮分公司会同省级价格、粮食、农业、农发行等有关部门核实确认后,报中储粮总公司批准在相关市县或全省范围内启动预案,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
根据要求,各委托收储库点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在上述小麦主产区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小麦。
但从目前的市场小麦价格来看,分析人士普遍认为,今年小麦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可能性不大。国家粮食局人士日前在甘肃召开夏季粮油收购工作座谈会时也表示,今年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可能性不大,但各地要做好政策执行的各项准备,一旦市场价格水平达到预案启动条件,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启动预案,保护农民利益。
自2006年以来,我国在小麦市场连续实施的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但近三年来,由于市场价高于国家制定的收购价格,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并没有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