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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规范粮食收购价格行为

  作者: 来源: 日期:2010-06-30  
     本报讯 近期华东部分地区小麦表现出一波快速上涨势头。受此影响,南京市最大面粉加工企业江苏海悦面粉出厂价格每斤提高了0.20~0.30元,安徽一些面粉企业25公斤装的面粉从原来的56~58元上调至每袋58~60元。

     据南京日报报道,六合区乌石收购小麦的客商今年骤然增加,不仅有“小打小闹”的粮食经纪人,还有大块头的面粉加工、饲料加工企业,价格是一家比一家开得高。山东一家面粉厂,干脆把集装箱卡车开到村里,亮出的红小麦收购价格为每斤0.97元,比国家最低收购价高0.10元。淮安金湖一家饲料厂更“豪爽”,开出的红小麦收购价为0.99元。

    南京市粮食局夏粮收购进展报表显示:今年全市小麦总产预计28万吨,可供出售商品量27万吨,截至6月24日,全市共收购小麦14万吨,而去年同期已超过20万吨,进度明显滞后。

     由于对小麦有很强的看涨预期,今年夏粮收购开秤以来,部分主产区央企、地方企业、加工企业、粮食经纪人等各类粮食收购主体积极入市收购。随着玉米价格的不断攀升,饲料企业与养殖企业也开始用小麦替代玉米,小麦收购价格维持高位运行。

     小麦价格快速上涨已经引起有关部门重视。6月21日~25日,国家粮食局局长聂振邦在安徽、江苏检查粮食收购工作时强调,粮食部门一定要做到理解政策无偏差,执行政策不走样。一定要强化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管,维护好粮食收购秩序,保持粮食市场的基本稳定,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质量标准,坚持以质论价;国有粮食企业要带头执行国家质价标准,既不得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也不准抬级抬价损害国家利益,要收好粮、管好粮。粮食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粮食收购的法规和政策,理智分析研判市场走势,不跟风,不盲从,注意控制粮食经营风险。粮食部门要依法加大粮食收购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多元市场主体收购行为,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加强对无照经营和哄抬粮价等不法行为的监管,确保粮食收购市场的稳定有序。

    为规范粮食收购企业价格行为,国家发改委决定从7月开始开展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检查。重点检查违反国家规定的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进行收购;违反粮食质量标准有关规定,收购小麦、稻谷时对水分、杂质、不完善粒、整精米率等指标,不按规定实行增扣量、增扣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南京财经大学李全根教授指出,现在小麦价格有点“疯”。他说,2009年全国小麦丰收,国家库存总量增加400万吨,国家完全可以利用宏观调控手段来平抑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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