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来临,储粮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自治区粮食部门严格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了对仓储、加工企业的管理。截至目前,全区粮食系统仓储设施没有因灾造成重大损失。”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办公室刘星宏表示。
据了解,为了确保汛期内粮食行业职工的人身安全、储粮安全和生产安全,国家粮食局在6月22日发布了关于确保粮食企业安全度汛的通知。
由于雨水较多、天气日渐炎热,汛区库存粮油面临高温、高湿威胁,加上新收购入库的粮食粮情复杂,因此,国家粮食局要求各储粮部门严格落实储粮安全责任制,加强库存粮油检测。
同时,为保障汛区内夏粮收购工作,国家粮食局要求粮食收购企业做好夏收期间的防汛准备工作,帮助受灾农民晾晒粮食,充分发挥企业在设施、设备和人员上的优势,减少农民损失。
受灾地区内的安全生产形势较为复杂,对于用电管理,国家粮食局要求及时检查线路、电器、设备的安全状况。
如果水浸仓房,各储粮单位必须在确保仓房结构安全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出仓、卸载、移库作业,已经出现裂缝、沉降的仓房,要确认安全后才能再次使用,杜绝衍生事故。
国家粮食局还要求各粮食部门确保储粮化学药剂的安全,严格遵守储粮化学药剂安全管理与使用各项规定,强化储粮化学药剂的安全保卫工作,提前把水患区的库存药剂转移到安全地方,避免浸泡、遗漏。
最后,国家粮食局要求各粮食部门及时报告储粮安全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加强与气象、水利、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当地天气、水文、道路情况,牢握安全度汛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