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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调整看我国粮食政策走向

  作者: 来源: 日期:2010-06-04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201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下称《预案》)。该《预案》较往年有两个重要调整:一是增加了《预案》的执行主体,收购主体兼顾了中央与地方粮食企业;二是在部分执行地区小麦现货价格高于收购底价的背景下,未能如2008年进一步提高收购底价,出乎部分市场人士的预期。《预案》的调整反映了我国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目标的务实取向和调控方式的市场化取向,体现了中央政府对粮食产业布局和粮食产销对接的深刻用意。

    一、《预案》执行主体多元化,收购主体有原来中储粮“一龙治水”变为中央与地方粮食企业“多头并进”。可以预期的是,多元化主体收购将提升小麦收购市场的活力,小麦收购市场的竞争将更加充分,未来《预案》执行主产省小麦收购价格将呈高开稳走态势,有利于农民实现种粮收益的最大化,最终实现2010中央1号文件“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的粮食宏观调控目标。《预案》执行主体多元化,防止了收购市场的垄断形成,体现了我国粮食宏观调控方式的市场化取向。

    二、《预案》收购市场对三大央企的准入体现了政府扶持国有大粮商的政策意图。央企中仓储业龙头中储粮、加工业龙头中粮、物流业龙头华粮共同入市收购,托市收购“三足鼎立”局面基本形成。三大粮食巨头主营业务分属粮食产业链的不同环节,此次调整对于将中储粮、中粮、华粮打造成“全产业链经营”的国有大粮商,形成与ABCD等国际大粮商抗衡的中国粮食产业新格局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三、《预案》在地方粮食企业的选择上注重产销区结合,6大《预案》执行主产省和7大主销区省级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统统取得入市资格。尤其是让主销区省级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直接入市收购,意在建立有效的产销对接,减少粮食购销中间环节,节约粮食流通的中间费用。

    四、由于此次《预案》未能进一步调高收购底价,而河北省、河南中北部等地区现货价格明显高于托市底价,这些地区未来的小麦托市收购可能无法启动,这反映了我国的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目标的务实取向。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小麦最低收购价的执行将会造成小麦生产过剩。事实上,我国小麦托市收购的连续6年执行对我国的粮食生产“六连丰”功不可没,但也造成小麦供过于求的现状。根据国家粮油信息中心的数据,小麦年度结余量2008/2009年度同比大幅上涨342%,2009/2010年度预计仍将同比上涨25%,库消比也连年上升。在此背景下,政府于2009年10月公布的2010年小麦托市收购底价同比涨幅仅为3.33-3.61%,较2008和2009年同比涨幅大幅回落。此次公布的《预案》维持了这一收购底价,笔者认为一方面是为了避免过度刺激本已过剩的小麦生产;另一方面,近期玉米、粳稻、杂粮等价格上涨,4月CPI同比上涨2.8%创下18个月新高,小麦价格的稳定对于今年CPI涨幅控制在3%以内意义重大。

    综上所述,该《预案》的调整可视为我国粮食宏观调控机制的完善,未来我国粮食政策的市场化取向将日益显著,市场机制或将在粮食市场资源配置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我国的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目标也将更加全面、务实,扶植“全产业链经营”的国有大粮商和建立高效的产销对接也将成为调控政策目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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