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棉争地问题的由来
粮食和棉花是我国重要的大宗农产品,同时也是重要的战略物资。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的改革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力发展,粮食、棉花等农产品产量大幅增长,至2007年,我国粮食播种面积为15.84亿亩,比1978年减少了12.4%,但粮食产量同比增长了64.6%,达到50160.3万吨,而同期全国棉花播种面积和产量分别增长了21.8%和251.8%,我国粮棉油供给充足。为保障粮食安全,我国粮食自给率达到95%以上,而尽管棉花产量大幅增加,但仍需要进口约40%的原棉,棉花自给率在60%左右,所以,国内棉花生产存在较大的供给压力。另一方面,棉花种植亩均纯收益一直高于粮食(水稻、小麦、玉米),所以,棉花行情好时容易盲目扩大种植规模,对于粮食生产来说是一个挑战。特别是在北方地区,一年只种一季作物,棉花与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存在较强的竞争关系。农业部就曾提出要统筹解决好粮棉争地问题,一是要引导资源优势区农民扩大粮食生产,二是不宜盲目扩大棉花生产,稳定棉花生产面积,提高棉花品质。棉花科研领域则倡导“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的棉花科技发展思路,特别是重点开发麦后移栽技术、沿海滩涂开发技术等。
从全国宏观数据看粮棉争地关系
粮食播种面积与耕地面积减少和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增加有关 从总量变化看,粮食播种面积减少与耕地面积减少以及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增加有直接关系。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进,耕地面积本身在不断缩小,2007年耕地面积比1996年减少了 12456万亩,减少了8.68%,与此同时,粮食播种面积减少了10364万亩,棉花种植面积增加了1806万亩,除棉花、油料外的其它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增加了12669万亩。
粮食播种面积和棉花播种面积变化没有呈现此消彼长的趋势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全国农作物种植面积呈稳定增长趋势,2007年农作物的种植面积为23.02亿亩,比1985年增长6.83%;同期,棉花种植面积呈现波动发展趋势,2007年棉花种植面积为8889.3万亩,比1985年上涨了15%。比较农作物总种植面积、粮食种植面积和棉花种植面积,三者发展趋势存在明显差异,全
国农作物面积总体呈平稳增长趋势,粮食种植面积呈缓慢下降趋势,棉花则处于大起大落的波动之中。比较期间棉花和粮食发展变化,粮食三减一增,棉花两减两增,其中1995年和2000年两年棉花和粮食种植面积呈同步下降趋势,可以说粮食和棉花播种面积变化之间没有明显的规律。
粮食、棉花占全国农作物总播种面积比例均呈下降趋势 从各作物占全国总播种面积比例看,粮食和棉花占整个农作物面积比例均呈现下降趋势,粮食从上世纪80年代的76%左右,下降至最近几年的67%上下,20余年下降8—9个百分点;棉花种植面积占农作物种植总面积比例也出现微弱下调,从上世纪80年代的3.5%左右,微弱下调至最近几年棉花占总作物面积的3.4%上下。
粮食和棉花面积在20余年种植面积占农作物种植总面积比例变化趋势显示,在粮食占农作物总面积大幅下调的同时,棉花面积占农作物总面积也同样下调。在大宗农产品中,除了粮食和棉花以外,还应该关注油料、蔬菜和林果等发展。据统计分析在最近20年中,油料种植面积占农作物总面积的比例一直保持在8%至9%之间,表现稳定。而蔬菜和林果的发展变化惊人, 20余年间增长了8.9倍。可见,粮食播种面积变化与棉花面积调整关系不大,而与其他经济作物间存在较强互补关系。
单纯从棉花播种面积看,棉花播种面积变化对粮食生产影响甚微 统计数据显示,上世纪80年代初至今,棉花播种面积不足耕地面积的10%,其中,1984年棉花播种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最高为7.04%,1999年最低为3.79%,2007年,棉花播种面积为8889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6.02%。所以,从总量上看,棉花生产并没有占有相当多的土地资源。从棉花播种面积变化看,由于棉花种植面积在1999年降至近三十年来的最低点,我们主要考虑1999年以后棉花种植面积变化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因为部分地区种植棉花时多采用套作、连作技术,所以,由棉花种植面积增加而引起的与粮食争地的不足3301万亩。所以,棉花播种面积的变化对于粮食种植影响甚微。
基于分省数据的研究
有可能发生粮棉争地的省份 人们之所以关心粮棉争地问题,主要是因为担心种棉会威胁粮食安全。这就需要我们明确划定好粮棉争地的界限。从分省的角度来讲,一方面该省必须同时是棉花和粮食种植大省,另一方面该省粮棉种植面积必须相对接近。简单讲,如果一个省不是粮食或棉花主产区,或者二者种植面积没有较大重合,就根本谈不上粮棉争地。
从粮食生产看,2007年,我国粮食播种面积为15.84亿亩,其中,排在前面13个省份粮食播种面积之和为11.55亿亩,占粮食总播种面积的72.9%,它们由高到低依次是黑龙江、河南、山东、安徽、四川、河北、江苏、内蒙古、湖南、吉林、云南、湖北和江西,以上这13个省是满足条件之一的粮食生产大省。
根据统计结果,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的省份有山东、河北、河南和湖北,此外,考虑到新疆的情况比较特殊,虽然其不能 满足粮食种植方面的条件,但其棉粮种植面积比值较大,是具有可能发生粮棉争地显著特征的省份,也将其纳入分析范围。这样,我们就选择出了山东、河北、河南、湖北和新疆共五个省区作为有可能发生粮棉争地的地方,供继续研究。
针对上述省份的分析 2000年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逐步走出通货紧缩,开始新一轮经济增长。因此,我们选择1999-2007年这一阶段来考察粮棉争地问题。从这几年情况看,五省区均呈现出较明显的粮棉争地现象,棉花与粮 食播种面积变动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山东、河北、湖北和新疆表现出“棉增粮减”的趋势,而河南省呈现出“棉减粮增”的特点。
为了进一步衡量各省间粮棉争地的程度,我们分别对各省进行分析。通过简单统计这五个省份争地年占考察年份的比例由高到低分别为:山东(6/8)、河北(6/8)、河南(6/8)、湖北(5/8)和新疆(5/8),这五省绝大多数年份存在粮棉争地现象,2000-2003年主要表现为棉争粮,而2003年以后则主要表现为粮争棉,从争地变化幅度上看,山东、河北、湖北三省争地呈缩小趋势,而新疆和河南争地幅度明显增加。
此外,我们计算了各省的粮棉绝对争地率,从高到低分别为:山东(1.66%)、新疆(1.55%)、河北(0.89%)、河南(0.59%)、湖北(0.58%)。从单一年份看,山东省2003年时粮棉绝对争地率最高为2.97%,新疆自治区2007年时粮棉绝对争地率最高为3.87%,河北省2003年时最高为2.67%,河南省2005年最高为1.71%,湖北省2007年为2.46%。不论从单一年份还是从整体变化看,山东和新疆是粮棉争地现象最为显著的地区,河北处于中间水平,河南和湖北相对较弱。
结论与讨论
可以看到,当前粮棉争地问题的核心是棉花争夺粮食的土地,主要涉及到种棉与国家粮食安全之间的关系。本文通过对 粮棉种植面积宏观数据的分析,发现从总体上看粮棉争地问题较为缓和。通过以上的研究我们可以得到以下政策含义:
粮棉争地问题不能泛泛地看,只有涉及国家粮食安全的粮棉争地问题才具有考虑和研究的价值。因此,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度发展棉花以及其他经济作物生产。
尽管从总量上看,粮棉争地关系较弱,但还要注意个别省份的粮棉争地问题,尤其是北方粮食主产区山东、河北、河南等省份,由于气候等因素限制,麦棉轮作存在一定难度,要注意处理好粮棉的耕作关系。
从分析中,我们发现各省粮棉播种面积变化趋势并不一致,有些棉争粮,有些粮争棉,还有些粮棉同增同减,这一方面是由于粮棉价格波动导致农民生产行为改变,另一方面也是各省农作物生产结构调整的结果,因而可能表现出粮棉争地。因此,在保证基本粮食播种面积的情况下,完善全国粮棉生产优势区域规划,将粮棉的生产向具有比较优势的省份集中,提高生产率。
要解决粮棉争地矛盾的关键在农业技术进步,通过农业栽培、植保、种苗等技术的进步,将农作物耕作一季变多季,提高土地的复种指数和生产力,提高粮棉单产,解决粮棉争地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