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来之不易的丰收,我们更为关注的是,今年夏粮收购工作进展如何?国家都有哪些政策规定?怎样保证农民增产又增收?怎样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
6月15日15:00,央视网《我有问题问省部长》栏目专访国家粮食局副局长曾丽瑛,为您解读“三夏工作”和“夏粮收购”的方方面面。
今夏小麦连续六年增产,丰收已成定局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央视网访谈节目“我有问题问省(部)长”。今天我们一起来说说“夏粮收购”的话题。大家都知道,中国自古以来就有重农重粮的传统,像“民以食为天”,“力足以胜天”等俗语都广为流传,历史上还曾经有过著名的“贵五谷贱金玉”的观点,认金银财宝在饿的时候没办法当成食物来吃,冷的时候也没有办法当成衣服来穿。早在公元前395年,地方官员李悝就采用了平籴制,即由政府买入粮食,这比现代史上加拿大设置国家粮食收购制度早2000多年。在全国夏粮收购工作全面展开之际,我们央视网特别邀请国家粮食局副局长曾丽瑛做客央视网,和网友在线交流。曾局长您好!
曾丽瑛: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非常欢迎您来到央视网做客!我们也知道,现在正是“夏粮收购”季节,据农业部农情调度显示,全国夏收小麦已收获八成,丰收已成定局,将实现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连续第六年增产,预计总产超过2450亿斤。那么目前全国夏粮生产的总体情况是怎样的呢?
曾丽瑛:各位网友,大家好。2009年,国家继续强化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较大幅度提高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格,增加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有效调动了种粮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各地认真落实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积极采取措施搞好夏粮生产,战胜了前期严重干旱等自然灾害,保持了整个夏粮生产稳定发展的良好势头,6月12号农业部宣布,夏粮产量和油菜的产量超过历史最高水平,小麦继续获得较好收成,产量连续第六年增长。夏粮丰收,为今年的粮食收购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曾丽瑛:各地已前做好仓容等物质准备保障收购工作
主持人:应该说今年夏粮的丰收已经成了定局,那曾局长,我们有网友就问了,这么多粮食收了以后放在哪儿?
曾丽瑛:基本上农民首先会留下一些家庭用粮,其他的粮食他会根据价格的情况随时出售,从过去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不少农民比较习惯在粮食收获后将余粮集中出售,这样每年都有一个收购的高峰期,对此,各地粮食部门都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提前做好了仓容等物质准备,保证收购工作的需要。主要做法包括腾仓并库、加快库存粮食销售、安排主产区粮食跨省移库、提前进行仓库维修等,努力扩大收储能力。另外,不少地方还新建了部分仓储设施。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今年夏粮收购除局部地区可能存在仓容分布不均衡的情况外,主产区夏粮收购仓容问题不大,基本可以满足夏粮收购需要。
从近几年粮食收购情况看,随着粮食收购市场的全面放开,多渠道参与粮食流通的格局已经初步形成,农民手中的一部分粮食会直接卖给加工企业和民营企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国有粮食企业的收储压力。
曾丽瑛:适当放宽受灾地区小麦收购标准防止农民卖粮难
主持人:曾局长,粮食已经丰收了,那大家也想问了,农民手里的粮食是不是都可以卖出去?
曾丽瑛: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让农民手里的粮食能够卖出去,今年国家继续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国家粮食局高度重视今年的夏粮收购工作,提前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并及时对收购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完善、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二是适当放宽受灾地区小麦收购标准。今年小麦收获期间,河南、湖北两省的部分地区由于受连续阴雨天气的影响,小麦现在出现了麦穗发芽等情况,给农民收入和小麦收购工作带来不利影响。为了保护农民利益,减少农民的损失,6月8号,国家粮食局和有关部门发出《关于做好河南湖北两省部分地区小麦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主要是明确同意将河南省5市和湖北省6市受灾地区不完善粒20%以内的等内小麦列入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
三是积极督促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发挥好主渠道作用,引导和鼓励有资质的粮食企业积极入市收购。
四是抓住夏季粮油丰收有利时机,积极充实地方粮油储备。
五是加强与农发行的沟通协调,妥善解决好收购资金问题。
六是正确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维护粮食市场流通秩序。
采取上述措施来确保夏季粮油收购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农民出现卖粮难,把农民手上的余粮收回来。
曾丽瑛: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比上年提高0.1元/斤左右
主持人:曾局长,这个小麦丰收了,您刚才也说了国家会敞开收购,农民有多少收多少。通过刚才的小片我们看到了,粮食流通部门也为今年的夏粮收购做好了仓储准备。按照一般经济规律来讲,东西越多,价格会越便宜。那么,今年会不会出现粮食丰收了,农民收入反而会下降的情况呢?今年的小麦能卖什么价?
曾丽瑛:今年国家确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水平,白麦0.87元/斤,红麦和混合麦0.83元/斤,比上年分别提高0.1元/斤和0.11元/斤。目前小麦收购工作正从南到北陆续展开。新粮上市后,部分地区小麦市场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水平。为了稳定小麦市场的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5月27日起,有关部门根据《200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规定,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湖北、江苏、河南、山东、安徽、河北6省先后全部启动预案。中储粮总公司在6省共确定了托市收购的库点8480个,其中湖北省1350个、江苏省1674个、河南省2373个、山东省830个、安徽省1811个、河北省442个。
据统计,截至6月10日,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四川、陕西7个小麦主产省各类粮食企业累计收购了2009年新产小麦308万吨,据6月10日国家粮食局对各小麦主产区当年新产小麦价格监测,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5省中储粮委托收储库点小麦收购价格为:白麦0.87元/斤,红麦、混合麦0.83元/斤。其他市场主体收购价格大体在最低收购价上下:比如,江苏白麦0.86~0.88元/斤,红麦、混合麦0.81~0.84元/斤。
曾丽瑛提醒农民朋友:及时抢收晾晒争取好粮卖好价
主持人:这跟小麦的品种还有等级是密切相关的,可能大家也想问了,我们怎么来保障这个等级呢?有一位农民网友想问一下,在交售小麦的时候,怎样才能卖个好价钱?
曾丽瑛:我刚才所说的价格均按中等质量标准进行了折算。在收购粮食时,国家对粮食的杂质、水分等质量标准有严格的规定,超过规定的就要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扣价、扣量。因此,希望农民在交售小麦之前,把手中的粮食进行必要的去杂、晾晒和整理,使杂质、水分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好粮卖好价,增加售粮收入。特别需要提醒的是,目前正值汛期,农民朋友要注意及时抢收和晾晒降水,避免出现小麦发芽或霉变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曾丽瑛:连续4年实施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增加了农民种粮收益
主持人:曾局长,我们了解到,去年粮食收购价平均比上一年增长1毛钱左右,就使农民增收了500多亿元,那么请问曾局长,为什么要每年调高小麦收购价?
曾丽瑛: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粮食工作。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是在国家对“三农”问题加大解决力度、解决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的背景下,出台实施的一项重要支农惠农的政策。自国家开始实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以来,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已经实施4年,从近几年情况看,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实施取得了预想的效果,对稳定市场粮价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保护和调动了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国粮食稳定发展,增加了农民种粮收益,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实现了中央提出的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政策目标,广大农民和地方政府都比较满意,也都希望这项政策能够保持稳定。因此,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2009年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曾丽瑛:农资价格基本稳定保障农民增收
主持人:您刚才说到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比去年增长了一毛钱,但是很多农民朋友在说,现在农药、化肥,这些种粮的成本也在增加,要是这么算下来,哪个更高?农民的实际收入到底是不是增加了呢?
曾丽瑛:这个问题问得很好,2008年下半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原油价格大幅回落的影响,再加上国家有关部门加大了对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国内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总体保持稳定,部分农资的价格还有所下降。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今年除一些地区因为抗旱等因素增加成本外,实际上农民种粮成本总体保持基本稳定或略有下降。详细的小麦的成本调查正在进一步调研,初步情况来看,应该说考虑到2009年国家较大幅度提高了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并且增加了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保障农民增收还是有基础的。
曾丽瑛:适当提高粮食收购价有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别
主持人:这个粮食的收购价提高了,我也替普通老百姓问一个问题,买粮吃饭要花的钱是否也会相应的增加呢?
曾丽瑛:粮食收购价格提高,必然导致成品粮价格相应上升。但从总体看,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明显低于城镇居民,适当提高粮食收购价格有利于增加农民售粮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别。从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结构看,粮食消费所占比重不大,因此粮食收购价格提高不会对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产生太大的影响。另外,近年来国家在注意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努力保持粮食价格基本稳定,避免市场粮价大幅度上涨,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举个例子,去年上半年国际市场粮价大幅度上涨,国内粮食市场价格虽略有上涨,但上涨幅度大大低于国际市场价格上涨幅度。同时,国家还对低收入困难群众采取提高低保水平等措施,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
曾丽瑛:加强库存粮食销售组织保障粮食食品的质量安全
主持人:我们有一位网友非常有意思,给曾局长提了一个问题,他说粮食是连续的增产,他想问大量粮食储存在粮库里面,我们现在吃的馒头是用新粮做的吗?
曾丽瑛:从粮食储藏角度来看,各种粮食都有一个规定的储存期限,在正常的保管条件下,储存期限内的粮食品质是有充分保障的。特别是新小麦收获后有一定的后熟期,从加工角度看,经过适当存放的小麦所加工的面粉品质会更好一些。因此,大多数加工企业一般不使用刚刚收获的小麦进行加工,待小麦后熟期过后再使用新小麦来加工面粉。
另外,近年来粮食库存虽然有所增加,但是我们这几年都加强了对库存粮食销售工作的组织协调,而且保障了库存粮食的及时更新,目前库存粮食基本在正常储存年限之内。同时,对销售出库的粮食实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只有质量合格的粮食才能出库用于食品加工。因此,粮食食品的质量安全是有保障的。
曾丽瑛:国家粮食局将派出工作组督查小麦最低收购价落实情况
主持人:这位网友还有一个问题,他说粮食部门通过怎样的方式对粮食流通领域进行监管,确保粮食价格不会随意的上下波动?
曾丽瑛:国家粮食局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整个收购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及违反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的问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的处理,来切实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比如6月中下旬国家粮食局还将陆续派出6个工作组,分别由局负责同志带队,赴主产区督促检查小麦最低收购价和油菜籽临时收储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夏季粮油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主持人:好的,这位网友他要问了,问题比较专业,他说今年的小麦收购期间,国家是否会继续在粮食批发市场安排销售小麦?
曾丽瑛:会的。去年国家收购最低收购价小麦835亿斤,企业自营收购小麦的数量较少,商业库存较低。考虑到新麦收获后有2个月左右的后熟期,面粉加工厂大量加工使用新小麦要到9月份以后,为了保证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稳定市场价格,今年我们规定在整个预案执行期内仍将继续顺价销售往年收购的最低收购价小麦,他可以放心。
曾丽瑛:坚持顺价销售保持市场粮价基本稳定
主持人:还有一位网友,他说国家在做好临时存储粮食的销售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曾丽瑛:为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粮价,国家有关部门常年常时在粮食批发市场安排临时存储粮食公开竞价销售,并坚持顺价销售的原则。国家有关部门主要通过适时调整竞价销售投放数量和合理确定销售底价,来加强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根据成交情况,当成交量和成交均价明显上升时,我们就通过增加市场投放量,来满足市场需求;当成交量和成交均价明显下降时,我们就通过适当减少市场投放的数量,避免打压市场粮价,保持市场粮价的基本稳定。另外,我们还要求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储粮分公司加强对粮食销售出库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承储库点根据成交合同及时安排粮食出库,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制止承储库点故意拖延出库,刁难买方的行为。
主持人:曾局长,这个夏粮收购工作对于整体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意义是什么?
曾丽瑛: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对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负面影响逐步显现,国内农产品价格下行压力较大。小麦是我国居民重要的口粮消费品种,也是每年最早上市的,这就要求我们积极做好小麦收购工作,执行好最低收购价政策,这是粮食部门服务三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重要措施。那么这几年国家实行了最低收购价政策,仅2008年国家就收购了835亿斤最低收购价小麦,今年国家又大幅度提高了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水平,预计今年的小麦收购量和库存量仍将保持较高水平,国家粮食宏观调控能力将进一步得到增强。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不断加深的形势下,做好今年的夏粮收购工作,对于促进农民增收、拉动内需和保持社会稳定更具有特殊的意义。
曾丽瑛:安排直属企业或委托其他企业继续在主产区对油菜籽实行临时收储
主持人:我们注意到对于今年的油菜籽收购工作,国家有关部门最近下发文件明确了相关政策,请曾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今年的油菜籽收购工作情况?
曾丽瑛:今年国家已明确了油菜籽收购政策。将按照有利于保证农民种植油菜籽能够获得基本收益、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利于促进国内食用油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原则,继续在主产区对油菜籽实行临时收储。今年的油菜籽托市收购价格为1.85元/斤,执行的区域是湖北、四川、安徽、江苏、湖南、河南、贵州、江西、青海、陕西、浙江、甘肃、重庆、内蒙古、云南、新疆、西藏等17个油菜产区。中储粮总公司受国家委托,承担国家临时收储任务,安排直属企业或委托有一定资质的国有或民营粮油企业按国家确定的托市收购价格来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油菜籽。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食用植物油地方储备规模指导性计划,抓住今年油菜籽丰收的有利时机,指定地方储备粮企业入市收购农民交售的油菜籽,加工成菜籽油充实地方储备。地方储备粮企业入市收购油菜籽的价格也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托市收购价格。
今年油菜籽收储与去年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在继续实施油菜籽临时收储的同时,为调动加工企业入市收购油菜籽的积极性,国家委托一部分规模较大、有一定资质的中央直属粮油企业和地方国有或民营油脂加工企业,按照不低于国家确定的托市收购价格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油菜籽,并加工成菜籽油自行销售,自负盈亏。中央财政给予委托加工企业0.1元/斤的一次性费用补贴,如果油菜籽市场价格回升到2元/斤以上,停止补贴。最近,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已经下发了具体补贴管理办法。地方油脂加工企业名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审核确定,中央直属粮油企业名单由国家有关部门确定。所有接受委托、享受中央财政费用补贴的油脂加工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