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77元、79元、82元,提高后的最低收购价格均比2007年高7 元;白小麦、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77元、72元、72元,提高后的最低收购价格比2007年分别高5元、3元、3元。
同时,2008年生产的粳稻最低收购价执行范围由黑龙江、吉林两省扩大到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
据悉,2月8日,中国提高了2008年生产的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并已向社会公布了提高后的价格水平。
中国再次提高2008年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格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08-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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