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小麦 » 正文

关于最低收购价小麦购销有关问题的探讨

  作者: 来源: 日期:2007-08-31  
     2006年,中央储备粮聊城直属库作为本辖区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的责任主体,共委托8个收储企业、59个指定收储点收购小麦229400吨。自2006年11月22日第一次开始拍卖,销售工作进展顺利,至2007年1月10日,累计竞价拍卖小麦115718吨,占收购量的51%。从总体上看,2006年的托市收购取得了政府、银行、收储企业和农民四方满意的结果,成绩有目共睹。但在最低收购价小麦购销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情况和问题需要探讨。

    一、销售环节出现的问题

    最低收购价小麦在销售环节出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没有考虑小麦收购上论价格差价,最低收购价小麦拍卖后,省粮食交易中心按该等标准价格计算划款,销售价款与实际购进价格的差价,无法处理,形成贷款呆帐;二是实际销售出库数量与帐面库存数量差异形成的盈亏反映在经营利润中,截至目前国家对这一原因形成的盈亏没有明确政策。但是这一原因形成的盈亏,确实含有合理的减量因素,如通风降水、保管自然损耗和为整理而减杂减量。

    二、收购环节出现的问题

    1、最低收购价价格政策过于复杂。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价格政策有红麦和白麦之分,有一等、二等、三等和四等等级之差,还有水份、杂质、不完善粒等因素的上论和下论。导致部分企业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利用品种、品质差价,人为地进行抬级抬价或压级压价,造成部分售粮农民不理解。从销售情况来看抬级抬价收购的粮食和按三等以上价格收购的粮食,拍卖价格并不理想,特别是二等以上的粮食很难拍卖成功,造成企业由于库存滞留而多享受了财政补贴。压级压价收购的粮食,在收购中损害了售粮农民的利益,却在拍卖中为国家挣得了主动和利益,同时由于储存时间短而减少了企业收入。

    2.收购铺底资金问题有待解决。2006年农发行在小麦托市收购前虽然发放了一部分粮食收购铺底资金,但由于收购铺底资金是按2~3天的需求发放的,而收购库点又多,很难满足收购库点收购资金的实际需要(实际贷款时间为5~7天),一是影响了收购进度,无法满足售粮农民的需要;二是有些企业高息吸储了一部分资金,增加了费用支出;三是不排除有个别企业为提前获得贷款,采用先写收购单、取得贷款后再收购的方法,必然造成帐实不符的现象。

    三、最低收购价粮监管体制有待完善

    各中央储备粮直属中心库,在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中心库监管人员相对较少,无暇在整个层面上亲历监督,只能从管理层面上开展监管;二是最低价收购粮点多面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后,指定收购库点管理力量相对薄弱,仓储设施等还不能满足中央储备粮管理的要求;三是收储库点在行政管理上受其主管部门的制约,在业务管理上走样变形的情况时有发生;四是2006年小麦最低价收购采取了两种收购形式,第一种.形式是委托收购,即由县级粮食主管部门作为担保单位,签定《委托收购协议》,委托各县(市)中储粮直管库进行贷款、收购和管理。各县(市)中储粮直管库除自身收购外,再采用委托或租赁方式,由指定收储库点进行托市粮收购。这种方式,各中央储备粮直属中心库与粮食行政部门一样行使了行政管理的职能,虽然比较超脱,容易监督和管理,但是粮食行政部门只有责任没有利益,也不利于调动积极性;第二种形式是统一收购,即由中心库统一贷款,统一收购,统一管理和统一销售。这种方式,虽然在执行政策方面高度统一,但是中心库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特别是在收购量较大、收购点较多的情况下,很难管理到位,并且收储点利益较小,县粮食行政部门又没有利益,这样托市收购中的很多矛盾很容易集中在中心库,不利于建立和谐监管体制。

    四、几点建议

    1.明确托市小麦销售盈亏处理政策。考虑到国家赋予中储粮系统的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工作的主体地位,2007年建议中储粮总公司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一是明确托市小麦销售盈亏处理政策。我们认为对托市小麦销售盈亏处理应包括以下内容:确定国家承担的合理损耗标准,即根据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仓储到销售全过程存在的收购、搬倒、仓内入粮分级除杂、保管自然损耗、通风降水、县内集并搬倒、出库装卸等环节,根据实际定出一个统一的合理的损耗标准。实际发生损耗在合理损耗标准之内而产生的亏损由中央财政负担,之外的损耗由企业承担;二是2006年销售的最低收购价小麦拍卖业务未体现质量上论、下论因素,批发市场汇来的销货款与实际库存价格形成差价,直接责任在批发市场,根本原因在政策不完善。所以这部分差价不能再形成新的挂帐,应由中央财政在拍卖差价收入中全额拨付,以还清农发行贷款。

    2.简化托市小麦收购论价政策。2007年托市小麦收购可执行一个标准:即可储标准(如水份12%-13%,杂质1甲。以下,不完善粒6%-、10%,容重750克/升以上);一个价格:即中等小麦标准价格。劣质劣等、优质优等品质差价通过市场来调节。这样托市小麦收购销售都容易操作和统一。

    3.适当增加托市小麦收购铺底资金规模。从2006年各县市托市小麦收购资金筹集过程来看,从申报贷款到指定收储库点实际收到现金,一般要用7天的时间(核打码单办理贷款手续,占用1天;因为各县市农发行没有金库,必须划转到农行等支取,从农发行贷出款后,通过交换转入农行,占用2天;农行收到资金后,才能向市农行申报用款计划,第二天到市农行调拨现金,又占用2天;两个周末休息日。)如果农发行发放的铺底资金少于7天收购量所需资金,各指定收储库点的收购资金将难以为继,从而影响粮食收购。

     4.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2007年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管理工作,应建立以中储粮系统的管理为主体,以各级粮食行政部门管理为补充,以各委托收储单位的管理为基础,以各指定收储库点管理为辐射的管理体制,进一步调整有关各方利益分配机制。一是2007年最低收购价小麦继续采取逐级委托方式收购,即中央储备粮各中心直属库委托各直管库(分库),直管库(分库)委托各指定收储库(点)收购,一级保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二是适当增加市县粮食行政部门责权利,发挥市县粮食行政管理职能,共同管住管好最低收购价小麦。2007年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继续执行由同级粮食行政部门作为担保单位,再从同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中聘任包括主要负责人在内的3-5名管理人员,共同参与最低收购价小麦的收购和管理;三是适当调整各指定收储库点管理措施,继续收取最低收购价小麦的收购履约风险保证金,并增加到5万元。各直管库(分库)(同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指定收储库点委派主要负责人,签订一年的用工合同,并为其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这样可增加中储粮系统的向心力和执行力;四是允许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从收购费用中统筹10%的管理费用,主要用于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最低收购价小麦的收购、储存和销售过程中的宣传、组织、检查和管理等环节费用支出。

    (作者:郭景柱 杜林 单位:中央储备粮聊城直属库)

 
 相关新闻  
管理员信箱:feedchina1@163.com
 

Copyright © 1998-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饲料》杂志社
Email:feedchina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