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政府出台最低收购价政策以来,经历了政策储备(2004)、政策实施(2005)、扩大实施(2006)三个阶段。如果说2004年该政策主要起到心理支撑作用,2005年粮价仍然处于相对高位作用有限的话,那么不可否认,2006最低收购价则在政府粮食宏观调控中扮演了主要角色,取得了很大成功。
首先,保证了粮食安全。2006年实现粮食连续第三年增产丰收、有效改变了我国粮食安全状况。这与扩大最低收购价政策的覆盖范围(既包括品种,也包括省份),强化政策实施力度密切相关。其次,维护了粮价稳定。最低收购价政策对稳定市场粮价起到双向作用。新粮上市,可以化解粮价下行压力,并形成调控资源;粮价上涨,政府通过抛售,可以平抑粮价。2006年最低收购价政策在这两个方面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再次,体现了调控意图。最低收购价政策通过预案制定、出台时机选择、收购品种确定、指定市场集中竞售等方式,强烈体现政府宏观调控意图。尤其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集中销售,容易形成权威价格,利于发挥价格对生产和流通的指导作用。最后,增加了农民收入。2006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实际增长7.4%,最低收购价政策作用功不可没。据有关部门初步测算,实施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地区,农民增收40亿元以上。
但是,应该看到2006年粮食宏观调控成功是有条件的。一是宏观经济环境宽松,政府财力有保证。二是政府掌握了大部分商品粮源,确保了顺价销售。三是定价比较合理,农民售粮积极性较高。四是收储企业积极性高,粮食库容有保障。五是由中储粮总公司集中收购,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竞价销售,避免了各行其是,便于履行调控职责。最低收购价政策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还面临一些问题。比如,同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不相适应,存在某种程度的价格扭曲;政策实施成本升高,有可能形成新的“包袱”;不利于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不利于培养农民的风险意识等。条件的限制,问题的存在,意味着最低收购价政策还存在多方面的局限性。
2006年是粮食宏观调控获得成功的一年,也是大家困惑较多的一年。困惑之一是市场放开后到底是市场定价还是政府定价。按照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放开粮食市场,放开粮食购销价格,理应由市场定价。但我国粮价现在事实是由政府定价,这难免让一些人对我国粮食市场化改革的目标产生怀疑。困惑之二是粮食丰收与粮价上涨。粮食连续三年丰收,产需缺口不断缩小,库存粮食进一步增加,在供求关系有效改善的情况下,2006年粮食价格却在一定时段出现大幅上涨,令人困惑。追根到底,本次价格上涨不是由市场因素造成的,而是政策使然。这难免让人对我国现行的粮食政策,尤其是最低收购价政策产生一些怀疑。困惑之三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问题。一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又靠“政策饭”过上“小康”日子,改革出现某种程度的 “回归”,难免让人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前景产生怀疑。困惑之四是最低收购价政策成功实施的条件是否长期具备。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可能时过境迁,即使长期具备还应考虑实施成本问题。由此决定了最低收购价政策应该是一个过渡性选择,那么目标选择是什么又成为困惑人们的另外一个问题。
困惑源于认知的不同,推进改革需要人们对相关问题作更深刻的反思和定位。 长期紧缺与短期过剩问题。长期看,粮食紧缺是不争事实。但长期紧缺并不排除短期过剩的存在。客观看,目前我国粮食供求已是基本平衡。因此,解决粮食问题,不仅要解决短缺问题,还要解决过剩问题。我们不能用长期短缺的思维来掩盖在某些时段出现的粮食过剩问题,我们有过“前车之鉴”。因此,粮食宏观调控不仅要调“少”,而且还要调 “多”。同时,应该看到,粮食科技的快速进步为粮食增产提供了有利条件,只要国家重视,政策合理,即使出现暂时短缺也会得到妥善解决。
生产安全与流通安全问题。粮食安全的内涵与外延十分丰富,是一个涉及多层次与多环节的概念。近年来政府把粮食安全的重点放在生产环节,这在粮食供求趋于紧张的情况下,无疑是正确的。问题的关键是,国家要认真确定某一时期我国粮食生产的总体目标和自给率,这有利于我国粮食生产与流通的良性循环。但生产不是问题的全部,当粮食生产达到安全边际的时候,也就是紧平衡阶段,粮食流通往往具有决定作用。粮食丰收出现粮价大幅上涨,提醒我们要更加重视粮食流通安全。
总量平衡与结构失衡问题。粮食连年丰收,国内粮食供需状况明显改善,总量平衡有余,但地区、品种结构性失衡问题突显。从地区结构看,产区粮食安全状况良好,但由于深加工和工业用粮等因素影响,粮食消费需求显著增加;部分销区和产销平衡区粮食产需缺口有扩大的趋势,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从品种结构看,小麦和稻谷由前几年产不足需转变为产需基本平衡;玉米由以往供需平衡有余逐步向平衡偏紧转变;大豆产需缺口继续扩大,进口量居高不下。因此,在总量平衡的情况下,也可能会因为结构失衡的原因导致某些地区、某些品种出现粮食价格大幅波动。当前在粮食总量平衡情况下,需要更多关注结构失衡问题。
面对困惑与挑战,改革的道路究竟在何方?其实,这条路就是市场经济的阳关大道。世易时移,既要借鉴过去成功的经验,同时也要总结失败的教训,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才有出路。因此,我们必须坚持粮食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动摇,加快改革的步伐。
建立与完善现代粮食市场体系。根据国家“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总体要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之一,就是要建立和完善现代粮食市场体系。这是发挥市场在粮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市场形成价格新机制的基本前提。现代粮食市场体系的基本框架应为:以零售市场为基础、以批发市场为主体、以期货市场为先导、以电子商务为方向,期货与现货结合、商流与物流结合、传统与网络结合、生产与流通结合的现代粮食市场体系。
建立与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新机制。首先,建立与完善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要充分发挥粮食批发市场、粮食期货市场和粮食电子商务的功能与作用,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真正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其次,建立与完善国家支持价格的机制。针对最低收购价的局限性,变最低收购价为目标价格,变“暗补”为“明补”,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构建粮食价格保护的新机制。最后,建立与完善政府价格调控的机制。市场失灵的存在,就有了宏观调控的必要。政府应该制定合理的调控目标,有效利用生产、流通、库存、进出口等调控手段,实现粮食供求平衡,保证粮食价格相对稳定。但政府对粮价调控主要应是运用经济手段的间接调节,而不应是行政手段的直接干预。最简便易行、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确立的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进行政策粮的吞吐调节来平抑市场粮食价格,并形成粮食话语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要紧紧围绕“价格”作文章,最终实现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形成价格、价格引导生产、流通和消费的良性循环。
建立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组织机构。粮食宏观调控是一个系统工程。针对我国粮食管理中存在的部门分割、职能分散的现状,建立国家粮食宏观调控中心势在必行。其职能在于,协调相关部门的政策,统一相关部门的认识,对粮食供求、粮食价格实施监测和预测,对粮食安全形势进行及时评估和预警,向国务院提出涉及粮食生产、流通、进出口、储备粮调节和财政、税收等方面的宏观调控措施,增强重大决策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走过春天,改革需要更加坚定的信念。回首过去,我们需要履行春天的诺言。 粮食市场化虽然“路漫漫兮其修远”,但只要有“上下求索”的精神,“敢问路在何方?就在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