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旗下中粮控股(0606.HK)昨日发布公告称,经独立非执行董考虑后决定,暂不行使选择权向母公司收购安徽丰原及新疆塔原。
据了解,中粮上市前曾与母公司在今年2月26日签订不竞争契约,该公司有优先权收购安徽丰原及新疆塔原任何权益及业务,选择权并分别于今年4月3日及4月10日生效。该公司披露,在6月29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审阅有关选择权的数据,并认为目前不适宜行使选择权,理由是不符合该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
该公司指出,安徽丰原于2006年度及今年第一季度均出现大额亏损,经营前景尚未明朗,而安徽丰原经营若干业务与中粮核心业务没有关联,安徽丰原也尚未重组其业务。新疆塔原主要产品以高端市场为目标,但迄今未获市场广泛承认,而新疆塔原已于2005年底停产,前景同样不明朗。
中粮董事会因此决定,不会在选择权生效的下一年之前行使选择权,但重申并没有决定日后绝对不行使选择权,只要不竞争契约仍然生效,选择权将继续生效,并将每年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审阅有关事宜。不过,在选择权生效的第五年,该公司将就是否行使选择权作出最终的决定,若该公司最后决定不行使,则有权向独立第三方出售选择权所涉及的相关权益及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