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006年国家在主产区及时启动了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仅去年一年,6个小麦主产省托市收购小麦814亿斤,农民因此直接增收45亿元。因此,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继续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是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的一项重大政策措施。”国家发改委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正常情况下,小麦价格仍由市场形成。”该负责人同时强调,国家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只是在新麦集中上市期间,当市场价格下跌较多,低于最低收购价水平时,由规定的执行主体按最低收购价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小麦。新粮上市后,各类取得收购资格的粮食经营企业和用粮企业,都可以积极入市收购。
据了解,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维持上年水平不变,国家将继续在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按小麦最低收购价进行托市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