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石油价格持续上涨,政府觉得解决能源危机是一项重要任务,于是出台各种措施,鼓励生物燃料生产,其中包括玉米加工乙醇项目,某些省份据此强制要求汽车使用乙醇汽油。
政府对汽油价格进行管制,乙醇生产企业向汽油供应商供应乙醇的价格被压得很低。为保证燃料酒精生产企业保本微利,政府又出台乙醇补贴政策。补贴激发了企业的投资热情,各地纷纷上马粮食造燃料酒精项目。
与此同时,粮食价格出现上涨趋势。有人将此与玉米加工燃料酒精的投资热联系起来,得出结论:粮价就是由后者推动的。于是,国家发改委叫停玉米加工乙醇项目,暂停核准和备案玉米加工项目,并将对在建和拟建项目进行全面清理。
现在,人们的疑问是:政府是否取消了对现有玉米加工乙醇企业的补贴。如果一方面禁止投资者进入这个领域,另一方面给予现有企业以补贴,那等于授予现有企业以垄断地位,是不公平的。更大的问题是:国家发改委现在的决定似乎表明,以前出台的鼓励玉米生产乙醇的措施是不正确的,那又如何证明这一次的决定是正确的?
玉米可以生产乙醇,这再次证明了一个很多人不愿意承认的事实:经济意义上的能源之供应是没有限度的。技术进步可以提高油井的开采率;哪怕石油枯竭,人类也可以找到替代性能源。能源绝无可能出现“绝对”危机。
只是有一个前提:价格信号正常发挥作用。价格信号正常发挥作用,各种能源的供需将保持平衡,如果某种能源比如石油价格上涨,那将刺激人们提高石油利用率或开发替代性能源。
更重要的是,只有在价格信号不受扰乱的制度环境下,整个社会才能把一种物品用于发挥其对人类最大效用的用途上。
就说玉米吧。玉米可以作为粮食供人食用,正是玉米和甘薯在明末从南美传入中国,使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才让中国人口有较快增长。现代新技术又让人们发现,玉米可以生产作为汽车燃料的乙醇。粮食对于人的生存当然十分重要,而乙醇燃料对于改进人们的生存状态,同样十分重要。一个社会得在这两个不同用途之间做出选择。关键是,谁来选择,怎样选择,才能得到正确的结果。
可以设想两种选择方式:要么由政府来选择,要么由整个社会透过市场机制进行集体选择。米塞斯在其巨著《人的行为》中对此问题有过专门论述。计划体制消灭了价格信号,因而,计划当局根本无从确定用哪种方式建造一座房屋最“经济”、最有效率,它甚至不清楚,为什么要建造房屋而不去建造垃圾站。简言之,取消了价格体系,资源的不同配置对人的效用是无法进行计算的,计划当局所做出的投资决策,必然无法实现资源的最大效用。
价格信号受到政府管制因而无法正常运转的时候,同样如此,也许只是程度稍轻一些。今日中国是否到了寻找汽油之替代性产品的时候了?无人知道。
政府以为,中国已经到了必须发展替代性能源的时候。但是,汽油价格管制又导致乙醇生产无利可图,政府错上加错,对玉米加工乙醇项目给予补贴,这很可能导致了乙醇生产过剩,在两种可替代的用途中,玉米被过多地用于生产乙醇。假如本轮粮食价格上涨确与此有关,那应当受到指责的显然不是乙醇生产企业:对企业来说,表现为补贴的收入与通过销售而获得的收入,没有什么不同。相反,对乙醇项目的政府补贴扰乱了乙醇的价格信号,企业家无从通过利润法则来确定,把本来用作粮食或者饲料的玉米转而投入到燃料生产中是否值得。
由于政府在汽油与其替代性燃料两个环节同时进行价格管制,所以,各路企业家无法在为中国消费者寻找替代性燃料的过程中做出“正确的”的决策:汽油供应紧张的时候,大家指责这些企业家没有生产替代性燃料的热情;到粮食价格上涨的时候,大家又指责这些企业家从大家的饭碗里抢粮食。
玉米究竟是用作粮食还是用作燃料最有利于中国人的福利?计划当局没有能力回答这个问题。只有一个价格信号不受扰乱、进入壁垒不复存在的市场,才能做出正确的回答。因此,中国能否避免能源危机同时又避免粮食供应紧张,关键在于,能源市场、粮食市场是否处于“自然的自由”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