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继续发挥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作用,坚定不移地执行区内粮食自给的方针,坚定不移地为实现粮食“紧平衡”的宏观调控目标而努力奋斗,通过行政手段调控小麦生产总量。
三、调整粮食直补收购政策。总的思路是,把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同适度宏观调控结合起来,在确保农民增收、财政不增加负担、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能发挥主渠道作用,多元收购主体能够参与竞争的前提下,适当调整政策。
(一)锁定粮农直补总额4.43亿元的资金总额(粮食风险基金的2.5亿元,占基金比例的53%,加上1.93亿元的农资综合补贴),其中2.7亿元用于收购13亿公斤商品小麦、3840万公斤大米的直补,小麦每公斤0.20元,大米每公斤0.30元,补贴的方式、途径等仍按现行规定办。其余资金同1000万亩小麦种植面积挂钩,每亩补贴17元左右。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政策要求,如补贴的小麦田亩应是宜麦地区连续种植3年或5年以上的麦田;交售挂钩的小麦应是自治区指定的推广品种,对劣质小麦不予直补挂钩,对优质小麦实行优质优价;制定和发布的信息参考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并允许企业有适度的调整权,对直补收购计划外的小麦实行随行就市收购。这样直补收购的数量虽然减少了,但是由于种植面积减少和直补总额不低于2006年的数额,农民从直补中得到的收入将比2006年有所增加,按亩均计算也是增加的。同时由于市场信息参考价恢复了它的本来含义,既有利于政府和群众监督,也更加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小麦种植面积调减后,可以引导农民多种玉米,进一步加大玉米的精深加工和转化的力度,也可以更好地巩固和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的成果,有利于农民增收和保护长远利益。
(二)在实施(一)方案二、三年后,锁定的粮食直补资金总额,按当时的条件应该有所增加,农业综合生产资料补贴可按国家要求直接补到田亩;粮食风险基金中用于直补的资金,一部分同适应当时市场需要的小麦面积挂钩,每亩补贴额应在20元以上,另一部分同自治区地方储备粮轮换收购及政府调控粮(即地储粮少的重点产粮区确定一定数量的周转粮)收购挂钩,每公斤直补农民0.10元以上;储备粮收购实行政府定价。这部分直补收购的量应逐步降至全区收购总量的30%~40%,其余60%~70的收购应由多元经营主体进行。并逐步探索出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的直补政策,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同国际接轨的政府采购新模式,更好地保护农民利益。
(三)积极争取小麦托市收购政策。粮食生产是弱势产业,确保种粮农民有较高的合理收入是确保粮食安全的需要。因此,在完善和调整粮食直补政策,以使农民更好地从直补中获益之外,还要让农民从售粮的价格中获利,要防止“谷贱伤农”。国家已将我区列入全国重要粮食接替区,一方面要抓紧做好这方面的发展和准备工作。另一方面要尽快争取国家将我区列入粮食主产区,以享受包括小麦托市收购在内的一系列主产省优惠政策。如一时争取不到主产省资格,也应争取中央增加我区粮食风险基金配套额度,积极探索出台我区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的托市政策。
(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