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央明确提出了“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有力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商丘市作为全国重要粮食主产区,每年可向社会提供15亿公斤的商品粮,2006年粮食总产占河南省十分之一。永城、夏邑等4县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
刘满仓说,近年来“三农”成效有目共睹,从整体上看,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于爬坡阶段,农业基础设施比较脆弱,农村建设资金匮乏、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等方面的困难依然比较严重。这些问题在粮食主产区表现得尤为突出,国家应对粮食主产区采取倾斜政策,扶持其加快发展。
一是国家出台政策,组织工业发达地区与粮食主产区进行结对帮扶。多数粮食主产区由于产业结构单一,工业基础相对薄弱,对农业的带动能力较差,无法完成“工业反哺农业”的历史使命。而发达地区工业经济发达,但受条件制约,农业发展空间小、供给能力差。通过结对帮扶,可以进一步提高发达地区的农业供给能力,进一步缓解粮食主产区建设资金不足等问题,实现优势互补。
二是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尽快化解乡村债务。目前,乡村债务已经成为农村一个严重的问题,几乎是乡乡有债、村村欠钱。国家应尽快调研出台相关政策,一方面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逐步改善乡村交通、卫生、通讯、水利、教育等生产生活条件,从而抑制乡村负债建设。另一方面建立化解乡村不良债务的转移支付制度,逐年安排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偿还乡村债务,使乡村尽快从沉重的债务包袱中解脱出来,轻装上阵,建设新农村。
三是减免粮食主产区的项目配套资金。当前我国用于农村建设的大部分资金采取“跟着项目走”的办法,绝大多数国家投资项目对各级政府配套资金比例有明确要求。粮食主产区多属欠发达地区,财力有限,不承诺配套资金争取不到项目,争取到项目配套资金又很难落实到位,调整资金配套政策势在必行。国家对项目地方配套不应一刀切,可免除或降低贫困地区基层政府配套资金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