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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入世五年来的粮食贸易政策发展

  作者: 来源: 日期:2007-01-08  
我国的粮食贸易政策不仅涉及目前粮食的贸易问题,而且也关系到我国重要粮食贸易伙伴的切身利益。在WTO框架下的我国粮食贸易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已经引起各个成员国的高度关注。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加入WTO以来的粮食贸易政策发展作回顾,分析我国政府是怎样执行相关的粮食贸易政策承诺的,以及我国的粮食贸易政策及惯例的执行对未来的贸易谈判有哪些影响。
    入世以来我国粮食贸易发展状况分析
    入世后,我国粮食贸易量呈现增高的局面(见图1)。1990-2005年间,我国粮食贸易量年均增速为4.9%,其中,1990-2001年间,我国粮食贸易量保持在1600-2500万吨左右,年均贸易量为2200万吨,年均增速为2.6%。2001年底我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2002-2005年间粮食贸易年平均量保持在3880万吨以上,年均增速为9.3%。入世后的粮食贸易量高于入世之前。从粮食净进口状况来看,入世前我国粮食净进口状态呈现周期性的波动,但整体波动较为平稳。入世后,我国粮食净进口波动剧烈,仅2004年和2005年我国粮食净进口量就超过了历史最高(1995年净进口2000万吨)水平,达到2500万吨。这进一步证实了入世对我国粮食市场冲击较大,我国粮食等进口总体幅度上升的判断(大豆是我国国际贸易中主要的粮食品种之一,但其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作为我国第一个放开进口的大宗农产品,进口量占粮食总进口量比重在入世前后变化不大,与本文主要进行的入世前后对比研究影响较小,因此在本文下面的分析中,没有考虑大豆)。

    从入世前后粮食主要品种进口占粮食总进口的比重看(见图2),2005年小麦进口比重占粮食总进口的比重由入世前的28.45%上升到56.68%,几乎翻了一倍。2005年大米进口比重由入世前的7.77%上升到8.36%,上升较慢。同期玉米的进口比重也有小幅的上升,大麦进口比重由入世前的63.75%下降到34.9%。

    入世以来我国粮食贸易政策发展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分类,粮食贸易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国内支持、市场准入和出口竞争。我国入世以来在粮食贸易的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国内支持方面的有关政策
    我国入世承诺对农产品国内支持的微量许可为8.5%,而现行的支持量仅约为0.6%,远未超过入世承诺所限定的范围。然而我国在国内支持政策方面作了一些调整,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注意:
    第一,“两减免三补贴”。两减免指免征农业税和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三补贴指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2006年,国家全面取消农业税的征收,原定五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的目标提前两年完成了,三项补贴由2002年的1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300多亿元。
    第二,粮食主产区的最低收购价政策。为了保护主产区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继续在主产区保留了对粮食的最低收购价政策,主要针对稻谷和小麦。虽然最低收购价违背了WTO的规则,但它远远没有超过我国的“微量许可”范围。这一政策给粮农稳定的价格预期信号,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保护了粮农的利益。
    第三,农业保险纳入我国农业支持保护体系。2006年6月底,我国提出将农业保险纳入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明确提出了补贴农户、补贴保险公司、补贴农业再保险的“三补贴”政策,即: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户投保按品种、按比例给予补贴;对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适当给予经营管理费补贴;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政府通过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间接实施对当地农业、农户的政策扶持与利益保护。当然,农业保险的补贴属于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绿箱政策”,它是发达国家支持和保护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2.市场准入方面的政策
    我国农产品贸易政策在进口方面对大宗农产品如粮食(小麦、玉米、大米)、棉花、食用植物油、糖类、羊毛等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对大豆、园艺产品、畜产品等其他农产品实行单一关税管理。2004年农产品加权平均关税为8%,远低于入世承诺“从2002年的21.2%降低到2004年的15%”的水平。2005年农产品的进口关税进一步降低。实际上,目前的关税配额政策还没有达到限制进口的作用。2004年是我国入世以来进口最多的一年,进口了802万吨粮食,配额的使用率也仅为36%。
    3.出口竞争方面的政策
    我国入世时,已承诺取消全部出口补贴。自2001年底以来,我国政府主要采取了另外两项相关政策:一是取消铁路建设基金,二是出口退税。第一,铁路运费调整对粮食市场的影响。我国自2002年4月1日对铁路运输的稻谷、小麦、大米、小麦粉、玉米、大豆等征收的铁路建设基金实行全额免征。当时规定减免措施执行期限暂定至2005年底,之后将不再出台类似减轻铁路建设基金的政策。目前免征的期限将继续延长。国家免征的铁路建设基金占总运输费用的30%-40%,此举使粮食从产区经铁路运往销区的运输成本平均降低了40%左右。第二,大宗谷物出口退税政策对粮食市场的影响。2002年4月1日,国务院批准对大米、小麦和玉米实行零增值税税率政策,并且出口免征销项税。2005年新的出口退税政策又补充规定,对小麦粉、玉米粉等农产品的加工产品还提高了退税率,由5%调高到13%。出口退税是完全符合WTO规则的,旨在增强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 
    我国粮食贸易政策展望
    2001年11月,WTO启动了继乌拉圭回合谈判之后的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即多哈回合。由于既有农产品出口国与进口国的利益冲突,也有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的尖锐矛盾,还有老成员和新成员的分歧,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农业谈判步履艰难。2005年12月18日香港部长级会议无果而终,2006年6月底日内瓦的小型部长级会议再次因“铁三角”即在农业市场准入、国内支持以及非农谈判三大焦点问题上陷入僵局。2006年7月底举行挽救多哈回合的最后努力失败后,多哈回合谈判宣布无限期中止。
    多哈回合的前途,有可能在美国明年中期选举后再被提上议事日程。下一步农业谈判能否取得实质性进展,关键看发达国家是否有推动谈判的政治意愿和远见卓识。今后农业谈判能否顺利结束,不仅对建立公平的全球农业贸易规则、进一步完善世界多边贸易体系至关重要,也将对改善国际农业贸易环境和我国经济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入世谈判中,我国已经在开放农产品市场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让步,包括全面和大幅度下调关税、对某些重要农产品承诺以低关税进口、规范动植物检疫措施等。实际上,目前我国农产品的名义进口关税在世界上已经处于较低水平。而从目前的贸易谈判情况看,WTO成员就给予新加入成员特别关注达成一致。因此,在未来的谈判中,WTO成员对我国农产品贸易进一步开放的要求可能性较小,粮食进口配额管理措施虽然已经遭到一些粮食出口国的质疑,但是预计短期内不会取消。然而随着自由贸易谈判进程的推进,发达国家对我国农产品贸易政策的刁难,粮食进口配额管理措施对我国粮食进口的限制作用将十分有限。因此,我国应充分利用目前世界贸易谈判进程中
(作者:亢 霞  周章跃 单位: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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