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总公司”)发出了《国家临时存储粮食销售办法》的特急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对不按照合同约定出库的承储企业,由国家粮食局取消其承储资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现在国家库存很充裕,粮价不会出现大幅波动。”中储粮总公司的一位人士这样明确地告诉记者。
粮价宏观调控开始显现
前期虽然参加了国家储备粮的拍卖会,并拍到了小麦,但河南湖雪面粉厂采购部朱经理仍为筹措粮食发愁。“现在不好出库,他们都不主动,得到处找人。”由于迟迟没有运到粮食,这家河南南部最大的面粉企业,机器只能开一半进行生产。
据了解,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河北、山东等地的一些地方。
“现在粮源由中储粮控制,企业要用必须得拍卖。”河南湖雪面粉厂采购部朱经理告诉记者,目前从农民手中收不到小麦,可能是因为他们惜售。“现在的问题是,虽然拍卖可以得到粮食,但出库方不像以前那样,双方一协商,合同一签就可以履约。现在他们都不主动,找各种理由拖延,我们到处找人仍出得不顺。”
据了解,受国务院委托,今年的托市收购任务主要由中储粮总公司及其在全国的各个分公司实行,负责中央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销售及进出口业务,确保中央储备粮储存安全,质量良好,调用通畅。2000年成立的中储粮总公司,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为切实发挥中央储备粮为宏观调控服务的作用而成立的。
数据显示,今年我国夏粮丰收,小麦产量达1.047亿吨左右,增产733万吨。为保障农民利益,中储粮总公司以“最低收购价”方式大量储备小麦等农产品,即托市收购。
“现在储备库特别强势。粮食在运输的路途中有损耗,一般30吨一车的散装粮损耗要在60公斤以上,以前双方可以协商对损耗各分担一半,但现在则全由买方来承担。”朱经理有些牢骚。
河北黑马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供应部的韩经理也告诉记者,出库的费用在大幅上涨,根据粮食竞价销售的实施细则规定,出库费用上限为30元/吨,一般情况下正常的出库费是2~6元/吨,而现在一律是30元/吨,毫无商量的余地。
“目前国储库每年有50元/吨的存储补贴,这是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而这部分库存一旦被拍卖出去,这部分补贴就没有了,只能等下次轮换进来粮食后再得到补贴。”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因此被委托的出库单位并不十分情愿出库。
不过,浙江省嘉善县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朱志荣告诉记者,粮食放在库里当然赚钱,但有文件需要抛时他们必须要抛,执行国家的政策。
“国家政策虽然很好,但到下面执行起来就难了。”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实际上,国家完全有能力平抑粮价,调控市场,但有时候由于库存位置、运输能力等条件所限,再加上执行不力,就会使某个地区出现暂时的短缺,调控的效应发挥缓慢。
政企关系需要理清
今年是中储粮公司第一次受委托进行托市收购。据统计,今年全国托市收购小麦数量达到了4000万吨,占今年总产量的40%以上。这种做法让有些地方粮食部门不太理解。
一位省粮食局的官员就告诉记者,原先都是他们收储,国家下达指令。但现在搞了个企业参与进来,行使国家行政机构的权力,他们还要给企业提供管理人员、验收、入库、搬运、装库、杀虫等等服务。“中储粮公司就是一个商业企业,企业就是企业,就是搞经营的,不能搞行政管理。作为粮食部门,我们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而对此,中储粮公司似乎也有自己的委屈,他们表示,他们执行的都是国家决策部门的指令。
“对于粮食流通,确实很难办,政府不管不行,政府管多了不行。完全依靠企业做不行,完全离开企业也不行,我们需要更加认真地研究。”国家粮食局流通司一位官员曾经感叹。
实际上,面对执行不力的情况。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12月7日发出的《国家临时存储粮食销售办法》的特急通知中已明确指出:“对不按照合同约定出库的承储企业,由国家粮食局取消其承储资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提请中央财政停拨利息费用补贴……对违反交易规则进行非法交易、囤积倒卖、破坏流通秩序的,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请当地工商部门查处。”
不过,对此次中央调控粮价中的企业来说,也应该吸取教训。全国食品网资讯事业部经理傅铁信认为,此次粮价上涨风波的事实表明,粮商和粮食加工企业像过去那样把国库当做自家粮库使用的风险越来越大。之前不存粮,随用随买,在粮食收获时没有收购足够的粮食,想等待国家抛售、粮价进一步下跌时再购买粮食的做法将存在很大风险,要随着市场的变化和流通结构的改变而随时变换自己的经营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