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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振邦同志赴辽宁、吉林检查粮食库存工作

  作者: 来源: 日期:2006-10-08  
    9月22日至27日,国家粮食局局长聂振邦同志一行四人驱车3000余公里,到辽宁和吉林检查粮食库存工作并对东北秋粮生产情况进行了调研。

     今年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是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统一部署进行的,也是四个部门和单位发布《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后,第一次按照法制化、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要求进行的全国粮食库存检查。这次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分自查、复查和抽查三个阶段进行。9月15日前,由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自查和复查。之后,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和单位抽调了130人,组成10个联合工作组到各地进行抽查。国家粮食局高度重视这次库存检查工作,聂振邦同志要求各个工作组务必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随机抽查,掌握实情”。为确保库存检查结果的真实准确,在联合工作组出发后,国家粮食局又派出三个由局领导带队的巡视组,督导各地的库存检查工作。这次聂振邦同志除了赴辽宁、吉林检查联合工作组的库存抽查工作外,还在辽宁和吉林亲自抽查了五个粮食经营企业。这五个企业总库存达42.8万吨,既有中央储备粮直属库,也有代储库;既有国有企业,也有民营企业。聂振邦同志每到一个企业都亲自进仓检查粮食,核对账目,了解企业管理情况。聂振邦同志对陪同检查的中储粮分公司、地方政府和粮食局以及企业的同志反复强调,各级粮食储备是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必须确保数量足、质量好。聂振邦同志比喻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就像人的两条腿,都要壮实有力,才能迈开平稳的步子;因此,不但要管好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也必须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切实充实到预定规模。聂振邦同志还慰问了正在执行库存抽查任务的联合工作组的同志,鼓励大家按照两个条例和《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检查、规范操作,保证检查结果的真实准确,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出贡献。

     聂振邦同志沿途对辽宁和吉林的秋粮生产情况进行了调研,走访了农民和粮食收购企业,了解了今年两省的水稻和玉米年景和生产成本等情况。聂振邦同志指出,粮食生产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事关国家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做好粮食市场调控和监管工作的同时,必须要把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当作粮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聂振邦同志还到通化市地方储备粮库建设的施工现场进行调研,并对主产区地方政府重视储备粮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国家粮食局监督检查司的负责同志,以及辽宁省、吉林省粮食局的领导同志陪同检查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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