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粮食生产和结构调整,统一粮食运价政策,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下发通知,自8月20日起,对经铁路运输的全部出口粮食免收铁路建设基金。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铁路运输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铁路运输企业落实有关免收政策,依法及时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国务院批准免收出口粮食铁路建设基金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06-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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