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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小麦托市政策对多元化收购主体的影响力

  作者: 来源: 日期:2006-06-23  
     按照《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有关规定,河北、河南、山东、安徽、江苏、湖北等6个小麦主产省启动《预案》已经近一个月了。从目前的收购进度情况来看,除山东尚未开秤外,其他各小麦主产省均已陆续开始收购新麦。值得关注的是,在小麦收购总量中,承担托市收购任务的粮食企业收购的小麦数量占了较大比重,其他非托市收购企业则只占了较小的收购份额。以河北省为例,截止6月20日,全省社会粮食收购主体累计收购小麦2.5万吨(不含中直库),其中非托市企业收购小麦0.4万吨,仅占收购总量的16%,托市收购企业收购最低价小麦2.1万吨,占收购总量的84%。其他各小麦主产省情况与此类似,非托市企业的小麦收购积极性普遍不高,市场观望心理较强。随着夏粮收购进度的逐步加快,这部分企业的小麦收购数量仍会继续增加,但其所占全社会收购总量的比重可能不会有太大的变化,预计大体在10%至20%之间,个别省份或局部地区可能会更低。今年非托市企业之所以占的收购市场份额较小,从目前来看,其原因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两方面:

    一是由于新麦有三个月后熟期问题,大多数面粉加工企业仍以收购陈小麦为主,新麦只是少量收购。由于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执行期限为四个月,在当前新麦托市收购价高于市场价的情况下,不承担托市任务的面粉加工企业将主要目标放在陈小麦,托市期过后,再大量收购新麦。

   二是非托市经营企业没有国家政策支持,无法与委托收储企业在收购资金、市场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开展平等竞争,因此收购积极性较低,市场观望心理较强。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启动之后,农发行对托市收购的小麦提供足额的信贷支持,对市场收购的小麦按照资金风险防控的原则,择优放贷。由此造成非托市企业在收购资金筹集上与托市企业收购所需资金敞开供应有很大的区别。同时,托市企业受国家政策信贷、财政支持,收购风险较小,非托市企业收购的用于自营的小麦将经受后期较大的市场风险,促使非托市企业不敢轻易跟进大量收购。

    通过以上内容分析,笔者认为,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期间,将有可能出现托市企业独占新麦收购市场的格局,多元化社会主体共同参与新麦收购的场面可能并不会真正形成,由此我们基本可以推断出,小麦托市政策对今年的收购市场有较大的影响力,尤其是对非托市企业的收购行为具有明显的阻碍和抑制作用,从而直接促使粮食收购市场由粮改后的“多渠道”竞争转变为历史上的“单渠道”收购。应该说,这一尴尬局面并不是政策所希望或设计的,但国家在保护农民种粮收益的同时,如何兼顾市场主体,这是需要很好研究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改变或纠正这种现象或问题?笔者认为,各级地方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储粮系统应从各自的角度,加强对基层夏粮收购情况的调查和研究,及时掌握收购一线收购主体和农民的有关意见或建议,进而组织力量对现象和原因展开分析,然后提出解决问题、完善收购政策的合理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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