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启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农发行总行要求各地分行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和收购费用标准,根据收购进度据实向贷款企业发放贷款。
据悉,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农发行将进一步加强贷款额度管理,在确保收购企业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合理确定企业的货币资金占用水平,将收购前的启动资金和收购过程中的货币资金占用控制在科学合理的额度内,并在执行“预案”结束时,及时全额收回结余货币资金占用贷款。农发行还将对小麦最低收购价贷款实行一次审批、分次发放。
针对最低收购价小麦以委托收购和委托代储为主,管理层次多,信贷监管难度比较大的特点,农发行总行已要求各级行提高风险意识,严格按照粮食调控贷款办法及有关信贷管理的规定,加强对贷款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及时准确登记台账,确保库贷挂钩,防止挤占挪用,有效防范贷款风险。同时,增强工作主动性,加强与中储粮分公司和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
此次收购中,对“预案”地区的地方储备粮公司及其委托收储库点按最低收购价收购小麦的;对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等7个主销区省级地方储备粮公司,在“预案”执行地区按最低收购价收购小麦,用于地方储备小麦的增储或轮换的;对其他小麦产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农发行都将按照政策规定积极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