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做好夏季粮油市场分析和贷款需求预测工作,一是要预测夏季粮油,小麦、油菜籽、早籼稻?生产情况。各级行要结合国务院粮食生产购销政策要求,加强与当地政府、农业、统计、粮食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了解和掌握夏季粮油播种、生产及商品量等情况。二是预测夏季粮油收购价格。要结合当地夏季粮油生产需求形势及前期购销价格走势等情况,客观分析夏季粮油收购价格水平及走势。特别是实行小麦、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地区,要认真分析预案启动的可能性,及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三是预测收购及贷款需求量。要针对今年夏季粮油收购的新特点、新情况,并结合历年收购实际情况,及早预测当地各类粮食经营企业收购数量和贷款需求量。首先要预测储备企业能收多少;其次是国有粮食企业能收多少,尤其是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地区,按最低收购价能收多少;然后是对农业产业化龙头和加工企业季节性收购和贷款最高需求量进行预测。
《通知》要求,各级行要及时做好夏季粮油收购各项准备工作。要深入农户和收购企业,了解和掌握夏粮收购的有关情况,并就有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分析,为有效开展夏季粮油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工作做好准备。督促企业抓住时机加快库存粮食销售。对粮食市场放开后企业自主收购的粮食所发放的贷款?原则上要在新粮上市前全部收回,为夏粮收购做好仓容和资金准备。同时各行要根据夏季粮油收购季节和地域分布特点,按照农发行总行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夏季粮油贷款资格认定工作。各夏粮产区省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在5月底前完成企业贷款资格的认定、核批工作,并按要求将认定结果上报总行。
《通知》强调,支持收购是农发行的基本职责和主体业务,是全行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行要充分认识和研究今年夏季粮油收购面临的复杂形势,做好夏季粮油收购市场分析及信贷资金需求预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