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粮食物流,已经从原来的由粮食主管部门的计划调拨(基本上)和准计划调拨,变化为完全按照商品自然流转方向流通,也就是说以市场价格为导向从价格低的地方流向价格高的地方,亦即由产区流向销区,由农村流向城市。于是,物流的流向发生了很大变化,物流的数量大大增加。虽然粮食物流设施还比较落后,有待于进一步改善,但是粮食这个商品流通是真正活了。粮食商品市场价格的形成也基本上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近2年多来,粮食价格的上涨和下跌,都是通过市场的供求关系变化来调节,由这只“看不见的手”来操纵。
(2)我们不能不看到:由于中国粮食经济基本上是小农经济,经营规模细小,虽说船小好掉头,但是船小经不起大风大浪。所以,粮农需要期货市场来指导生产经营,然而这还需要有一个过程才能逐步实现,因为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待形成和文化程度有待提高,以及信息传播有待改进,等等。一段较长时间内,粮农更需要国家对粮食现货市场的宏观调控,使市场价格不至于大起大落。在小农经济的条件下,中国粮食生产量尚不可能达到可持续稳定地增长,涨跌幅度在1%—5%之间;而且一定时间内,其生产量同消费量之间还有几百亿公斤(主要是大豆和一部分强筋麦)的缺额。因此,国家需要有相当规模的中央储备粮用来弥补粮食的丰歉之间和供求之间的缺额。同时,还要看到在中国的城市和乡村仍有好几千万居民,其生活仍处于比较贫困状态,粮食仍然是他们的主要食品,粮价涨落是他们十分关心的大事。种粮农民担心粮价下跌和农用物资价格上涨,会使他们这2年来从粮食价格恢复性上涨和粮食产量增加得到的好处损失掉。城市贫困居民则担心粮价上涨幅度超过其经济负担能力,生活水平继续下降。看来,粮食仍然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一种最重要的商品。粮食价格涨落幅度过大,对种粮农民和贫困居民都是不利的。中国的国力尚不可能对农业实行支持价格政策,也不可能对城乡贫困居民实行福利政策。所以,粮食价格完全由市场这一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是不完全可取的。因此,政府要用一只“看得见的手”对主要谷物市场进行有效地宏观调控——既有利于保护种粮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又要保护贫困居民的生活稳定。这是一个很难但又必需的宏观政策。
(3)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形成价格;一只“看得见的手”在调控价格。两手并用指导着农业经济的发展。所以,国家必须使用“看得见的手”来调节粮食市场,使主要谷物的市场价格在国家制定的目标管理价格上下限之间浮动。这也是20世纪50年代初期中央人民政府行之有效地调控粮食市场价格的政策措施。那个时候,人民政府在若干大城市都挂有粮食牌价。当粮食市场价格超过牌价一定的幅度,政府粮食部门就在市场抛售粮食,直到市场价格下降到牌价的水平;当粮食市场价格跌落到牌价一定幅度,政府粮食部门就在市场收购粮食,直到粮食市场价格上升到牌价的水平。这是一条很有成效的政策措施,应当拿来照办。因而,政府有关部门也要制定粮食的目标价格,其上下限是用以保证种粮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城乡贫困居民的经济状况在可能负担的范围内,并且参考国际粮食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因为可以利用国际市场上的粮食资源为本国粮食的宏观调控所用),当然也要考虑政府财政能力。这个目标管理价格是向种粮农民和城乡居民公开公布的。当主要谷物市场价格下跌低于目标管理价格,国家粮食局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就直接向主产区的粮农收购粮食(也可以在特定的粮食批发市场上公开收购粮食),直到粮食价格上升到目标管理价格的下限为止,以保护粮食生产者的利益;当粮食市场价格上涨高于目标管理价格,国家粮食局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就在特定的粮食批发市场上公开抛售粮食,直到粮食价格下跌到目标管理价格的上限为止,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这就是一般通用的国家在特定市场上通过吞吐调节市场供求关系来调节市场价格的做法,以使市场价格的涨落在国家制定的目标管理价格幅度之内浮动。这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
(4)国家储备粮影响粮食市场的另一个因素,就是储备粮的推陈储新。主要谷物的保存期为3—5年,这样每年都要有一二百亿公斤的储备谷物要推陈储新,数字相当可观,对粮食市场的价格变化也有一定影响力。前面所说的吞吐调节市场是一种应急机制,这里所说的推陈储新是一种平常机制,对粮食市场的价格也有直接影响。从一年的总量平衡上看,推陈或储新没有多大影响力,但是在某个特定时间内则有影响力,因为推陈和储新一般地说不是同一时间进行的。因此,特定时间推陈和储新(包括进出口)几十亿公斤的粮食,就会对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影响。运用得好,会产生积极影响;运用得不好,也会产生消极影响,不可不注意。
(5)国家这只“看得见的手”,是靠相当规模的储备粮的吞吐调节和推陈储新做文章。现在已经具备了条件,就看如何运用了。
第一,由国家粮食局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直接统一指挥。在国家粮食局系统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系统已经普遍使用计算机的条件下,完全有可能对粮食的吞吐调节和推陈储新进行直接的统一指挥,而无需通过本系统的中间环节(即各省市自治区、市县的粮食局和储备粮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储备粮库)。
第二,要通过特定的(最多不超过3家)国家粮食批发市场(商流中心)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每一笔粮食的吞吐调节和推陈储新。推陈储新,还可以利用郑州商品交易所或大连商品交易所做套期保值,来回避价格风险。这个条件也具备。1990年,国务院为理顺粮食流通渠道、规范交易行为、建立市场秩序,经周密论证,建立了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使之成为国家调控粮食市场的支撑点。经过15年的发展,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拥有完备的交易机制和完善的服务功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和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华粮网组成的“现货—期货—电子商务”三位一体、互为补充的粮食交易平台在全国独一无二。其它一些大米批发市场和玉米批发市场也具有同样作用。是否可以设想:先选定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和其它一二家粮食(大米和玉米)批发市场,作为国家这只“看得见的手”调控粮食市场的平台。国家储备粮的推陈储新,可以在粮食批发市场上(看样成交)进行即期现货交易,也可以进行远期现货交易。进行远期现货交易的同时,还可以到期货交易所做套期保值,回避价格风险。如果储备粮的推陈或储新,是利用国际粮食市场的有利条件,更要利用期货市场做套期保值。
第三,要给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进出口粮食的权力。使国内市场的吞吐调节和推陈储新,都能利用国际粮食市场粮食资源对中国的有利条件,有机结合起来进行。储备粮的推陈,要避开国内粮食市场粮食价格过度下跌的时期;储备粮的储新,要避开国内粮食市场粮食价格过度上涨的时期。前者要设法到国际粮食市场去推陈;后者要设法到国际粮食市场去储新。只有这样才能收到经济上较佳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