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表决决定,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9亿中国农民从明年第一天开始,将依法彻底告别延续了2600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完成各项议程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9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闭会。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昨在京闭会。
农业税2006年1月1日起废止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05-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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