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制定与国家目标一致的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第一阶段建立起安全监管体系,第二阶段建立与安监部门协调工作的机制,第三阶段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性好转。
二是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督促各类粮食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培训。
三是研究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起粮食仓储(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机制,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定全国粮食仓储(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
四是研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企业负责人和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设施投入、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除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所承担的责任,切实做到责权明确。
五是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在每年春夏和秋冬交替季节,安排两次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定期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准备、防火防汛措施、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投入与维护、人员培训以及粮食安全储藏状况等。
六是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编制和修改完善影响安全生产的装备、设施及操作方面的标准,将涉及安全的内容确定为强制性条款。
七是做好安全生产新技术推广和建立持证上岗制度。结合“十一五科技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改进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在专业工种培训工作中,重点加强安全生产观念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严格操作规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