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发给央行各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通知中,央行要求对于已经发生禽流感疫情地区的金融机构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在贷款审批发放和资金调配清算等方面为疫情防控开辟方便快捷的通道;对于尚未出现疫情地区的金融机构则要积极做好应急准备,边境省(自治区)的金融机构要高度关注邻国禽流感疫情向我国边境接壤地带扩散蔓延的情况,前瞻性地做好一线防控工作。
此外,央行呼吁加大对重点家禽养殖企业、禽产品加工企业、禽流感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支持。具体来说,对上述企业已经发放但尚未到期的流动资金贷款,在疫情发生期间视企业实际困难可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在疫情发生期间,对已经到期并发生流动资金贷款拖欠的受损企业,贷款银行免收贷款罚息。
央行强调,上述企业应对禽流感疫情所需流动资金贷款,金融机构应及时给予必要支持,确保疫情发生期间企业维持运转和基本生产的资金需要。考虑到国家财政将按现行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一半对相关防疫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央行建议金融机构积极利用该政策,充分发挥金融部门在支持防控禽流感疫情、维护经济和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为此,央行将加强银行系统防控疫情的资金头寸调剂,对遭受禽流感疫情损失严重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增再贷款、再贴现限额,同时通过证券回购等操作加以配合。
在要求保证基层机构不因贷款规模和资金头寸限制影响防疫贷款发放的同时,央行还对信贷风险给予了高度关注。央行要求各金融机构加强对贷款用途及贷款投向的监测分析,防止防疫资金被挤占挪用及产生新的不良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