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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面实施家禽圈养禁止在农产品市场宰杀活禽

  作者: 来源: 日期:2005-11-24  
安徽日报11月23日讯 为阻断高致病性禽流感向人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1月22日,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发布3号命令,要求在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禁止家禽散养或非封闭饲养,所有散养家禽要全部改为圈养或相对封闭饲养。

  省防指要求,各市、县(区)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当前实施家禽圈养的重要意义,加强家禽饲养管理,引导、促进家禽养殖方式转变。同时,要全面开展家禽免疫,加强疫情监测,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农户。

  又讯11月22日,省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发布4号命令,要求在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农产品市场禁止宰杀、加工活禽行为,保障经营者和市场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省防指要求,各市、县(区)防指要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农产品市场加强监督检查,做到令行禁止。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上市的家禽及其产品的检疫合格证的查验工作,规范禽产品的市场准入,确保不让病禽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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