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两地政府今日达成的CEPA第三阶段开放措施协议中,还涉及服务贸易方面共23项开放措施,涵盖10个范畴,即法律、会计、视听、建筑等.
中国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在记者会上表示,在CEPA第三阶段安排下,明年起中港两地在货物贸易上基本实现自由化.他并称,已由其接替已退休的副部长安民负责港澳经贸工作.
香港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则表示,“此等进一步开放的措施将为香港企业及专业界别带来更多商机,开拓内地市场,并会增加香港对海外投资者的吸引力.这些措施亦有助香港持续它广泛的经济复苏,以及鼓励私营企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此外,中国内地亦同意修改现有原产地规则,免除香港品牌手表的30%从价百分比规定,是项修订有助香港钟表业的进一步发展.
在CEPA三个阶段下,内地与香港已商订1,369项产品的CEPA原产地规则,至于目前仍未商订原产地规则的产品,双方同意在2005年之后会每年两次,而不是CEPA第二和第三阶段所定的每年一次,共同商定其原产地规则.这项措施让有意申请的制造商享有更大的灵活性.
中国内地与香港在2003年6月29日签订CEPA的主体部分(第一阶段),并于去年10月27日签订其补充协议(第二阶段).此后CEPA为香港的工商界和服务提供者在内地开拓商机,增加香港对海外投资者的吸引力.
香港政府表示,在CEPA第一阶段实施的头两年,包括“个人游”计划已经见到和预计会为香港创造的新职位约共有29,000个.港府会在适当时候与内地当局磋商,要求进一步开放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