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地说,荷兰的农业政策可以归结为三大块:一是投资于人的素质的“人才战略”;二是增强农场生命力的“结构政策”;三是保护自然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荷兰政府对农业发展的贡献,还表现在为农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公平竞争的环境和鼓励创新的环境。在这样的环境里,分散经营的农场主能够形成一种凝聚力,各类产业、企业、产品的优势可以综合成整体竞争优势,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建立高效率的知识创新系统
现代农业高生产率,头等重要的是具有现代技能的农民。提高农场主的整体素质,在荷兰已经有上百年的传统。荷兰政策把对“人”的投入放在首位,进行高强度的投入,从而建立起了高素质的农场主群体。这是荷兰政府发展高效农业最重要的战略——“人才战略”。
荷兰的农业知识创新系统,被称为农业发展的基础。在国家层面,全国教育和研究的经费占国家总预算19%(2004年),遥遥领先于其他任何部门,充分显示了国家对科技创新的重视。与农业相关的科研、推广和教育,由农业、自然及食品质量部(以下简称“农业部”)统一负责;该部向“科学和知识传播”的投入,每年又占全部预算的2/5!荷兰农业研究、推广、教育“三位一体”,给荷兰农业带来了极其深远的影响。此外,荷兰还有各种企业、实验站等为主力军的应用性和开发性研究。
早在1876年,荷兰就在瓦赫宁恩成立了国家农业学校,把原有的中等农校和研究站改建成国家的农业科学中心,使农业研究始终处于世界先进水平,特别是在育种和温室技术方面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荷兰的义务教育开始于1901年,所有农民的孩子(包括雇工的,年龄从5岁到16岁,)必须上学,完全免费。中级职业教育分2~4年不等,青年农民必须完成这一阶段的学习。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干中学”,学校听课只占10%,主要是与农场主一样地干活,差别只是可以得到辅导老师的帮助而已。一般来说,年轻农民刚工作,手里就握着两张资格证书。农民职业培训和农业技术推广不但有效地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而且为部分农民离开农业、进入其他产业就业打好了扎实的基础。
可以说,通过发展农业科学技术向农民投资,是国家对农业最有效的支持。
实行支持“有生命力的农场”的政策
荷兰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体现在对农业(作为“产业”)的保护(如执行欧盟的价格政策)只是一个方面,而重大意义的是支持“有生命力”的农场,增强农业的活力。这是荷兰农业的“结构政策”。
农场主是荷兰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农业现代化要求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从而形成一种“推力”,促使生产率较低的农民不断流向其他产业。农民离农与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是一个互相促进的动态过程。
荷兰经济的发展推动着农业劳动力不断向农业以外各部门转移,导致农场总数的不断减少。荷兰的农业部门是一个有活力、高效率的动态系统。在农业发展的同时,在“优胜劣汰”机制作用下,农场数量不断减少,规模不断扩大,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在1980~1999年,荷兰农场数量从14.5万个减少到10.2万个,同期农产品的净出口值却从44亿多美元上升到142亿多美元,跃居世界第一,大大增强了荷兰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形成高效率的产业链条
荷兰1/4国土处于海平面以下。几个世纪以来,农民都要团结起来抵抗洪水的侵袭。善于团结协作成为荷兰农民的美德。
荷兰农民有一种共识:单个农民的经营规模再大,在市场面前总是渺小的;依靠合作社,分散的家庭农场能够“变小为大”。这种良好的互信关系大大提高了整个经济系统的效率。荷兰学者认为,团结与协商是荷兰“经济秩序的支柱”。
在荷兰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农民的合作社和各种协会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荷兰的农民合作社主要有:购买投入物的合作社、销售产品的合作社、加工合作社、信贷即荷兰合作银行。因此,农场主可以安心生产,实现专业化、集约化生产,减少市场风险。合作社要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需要扩大经营、做好服务、扩大规模来增强竞争力。例如合作银行,它虽然已经成为国际知名的大公司,但是它仍然以农业为本,是农场主扩大生产的金融后盾。农产品加工合作社,通过不断改进技术,增加花色品种,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是荷兰增加农产品出口额的重要“诀窍”。有了这类合作社,农场主大大免去了寻找客户的麻烦,还能够从企业的销售额中按比例返还利润,增加收入。
荷兰还有许许多多的“行业协会”、“商品协会”等组织,以加强农场主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行业协会是横向组织,包括某一部门(如花卉)所有的农场;商品协会是纵向组织,包括在一个生产链中的所有农场和公司,即从原材料供应商到最终产品的零售商。此外,农场主还建立了各种技术性组织,在沟通信息、教育、研究和推广方面发挥自己的作用。
推行“大进大出”战略
几百年来,荷兰一直以“贸易立国”而闻名于世。荷兰农业的外贸依存度一直比较高,以“大进大出”为特色。荷兰农业是名副其实的“创汇农业”。随便问一个荷兰的农场主,他都明白自己的产品将出口到哪个国家。因此他一开始就能够按照国外客户的要求进行生产。
荷兰进口土地密集型产品,除了面包用小麦等有限的几种外,不是为了直接消费,而是为了确保畜牧业和加工业的需要。各种原料农产品在荷兰经过多次加工(畜禽饲养可以看作对种植业产品的第一次加工)后,附加值大幅度增加,为荷兰带来了大量财富。可以说,企业的目标非常明确:“大进”,就是为了更好地“大出”。
出口依存度高,意味着很容易受到国际市场波动的影响,对一个小国来说就更是如此。要避免这种风险,需要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准确把握世界市场的脉搏,随时发布信息,指导有关的农场、企业及时进行调整。遍布世界各国的荷兰大使馆农业处(40多个)是进行农产品市场调研的能手。他们为国内的农场、企业及时提供各种商业信息。荷兰各类行业组织、协会等也各显神通,工商企业对参加世界各地的农业展销会、博览会等等也特别踊跃。荷兰出口依存度虽然高,但是它出口的增长却比许多大国还还稳定。
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20世纪的一大半时间里,荷兰农业的特点是高度集约化,大量施用肥料和农药。但是在20世纪的下半叶,人们对自然、环境、食物安全表现出空前的关注。随着欧洲农业政策的变化,环境政策对荷兰农业的影响日益凸显了出来。根据欧洲环境立法的要求,荷兰加强了对农用地肥料用量、牲畜排泄物数量的控制。1989年,荷兰农业部等4个部联合制定了“国家环境政策计划”,要求从结构调整、总量控制、畜粪排放处理三方面控制对环境的破坏,并且通过筹措资金和设立新的税种两个方面来保证计划的实现。
国家通过立法、政府计划和税收等强化了对环境的保护。除了把土地划分为农用(绿色用地)和“非农用”(红色)外,制订了农业生产方面的重点政策:控制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的使用,防止水体和土壤污染;加强厩肥的无害化处理,控制氨、磷的释放量;促使不宜农作的土地退耕,改作自然保护或户外娱乐活动的场所;建立由核心地区、自然开发区和生态走廊组成的国家生态网,保护野生动植物等。国家实行了相应的税收政策和财政政策,以“未来的企业”为发展目标,开征与环境有关的税种,如“燃料税”和“过量肥料税”,同时鼓励发展可持续的生产体系、动物福利和从事“绿色”的经济活动。环境政策已经成为农业生产的一个主要准绳,生产者及产销各环节都要在市场上通过环境质量认定(如“生态产品”或类似的认证)来显示自己特色,以提高其产品的身价。
与此同时,国家投资的“围海造田”也被终止。在1970年以前已经形成的大片“圩田”,基础设施良好,土地平整,国家通过竞标选拔合格的中青年农场主,让他们来经营这些圩田。其他湿地不再开垦,供水生动物栖息、繁衍,保持自然原貌,供人们休闲、娱乐,使人和自然和谐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