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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以规模经营为重点

  作者: 来源: 日期:2005-07-08  
     中国有近13亿人口,“吃饭”的事举足轻重。因此,党和政府一直看重粮食安全;学界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也是见仁见智,意见纷呈。

    不必细说学界的观点,大凡懂点经济的都知道,要保证粮食安全,无非靠两条:一是保护耕地;二是鼓励农民多种粮食。耕地是一种稀缺资源,不可再生,若不保护耕地,任其乱征乱占,粮食供给肯定要出事。但若保护了耕地,如果种粮食不赚钱,农民不肯种,那么粮食安全也是水月镜花,画饼充饥。可以举证两个数字:最近10年里,农民种粮积极性高时,粮食年产量达52252万吨,而最低时,则仅有43065万吨,两者相差8178万吨。可见,粮食供给状况,与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休戚相关。

    无利不起早。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就得让农民赚钱。前几年,政府为帮助农民增收,已推出不少措施。不过回过头看,这些措施却只能治标,不能治本。比如农业的产业化,鼓励农民搞农产品深加工。无疑,那些办加工厂的农户,的确是能增收的。但困难在于,加工厂不是每个农户都能办,大量的农户,仍只能种粮,办不起工厂,产业化的好处,他们分享不到。再比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让农民什么赚钱种什么。经济学有一个供求原理,说供不应求价格上涨;供过于求价格下跌。调结构正是如此,比如早年东北有农户种中药材赚了钱,于是县长号召大家都种中药材,结果供大于求,价格一落千丈,农民赔得血本无归。

    近年来,政府为减轻农民负担,相继出台一些维护农民利益的政策。先是费改税,后是粮食生产直补,再后来是减免农业税。这些政策,对农民来说,都是百年难遇的幸事。可不幸的是,在政府为农民减负的同时,农资价格也水涨船高,政策带给农民的好处,却让种粮成本给抵消了。农民增收有名无实,甚至有些地区,还不升反降。据笔者在河南扶沟县的调查,2004年农民种粮每亩政策性增收37元,但由于农资涨价,每亩比上年多投入40元,两相比较,每亩减收3元。更令人头痛的是,国家给农民的政策支持,已基本走到了尽头,农民要想再通过政策增收,似乎也没什么余地了。

    早在20多年前,邓小平同志就说过:农村改革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实行土地的规模经营。为何要规模经营?因为没有规模经营,农民收入只能年复一年,原地踏步。现在农民人均耕地1.5亩,在这1亩5分地上,无论农民种什么,都只能温饱,不可能致富。要是有规模经营,比如让农民一人种20亩地,情形就会大大改观。按一亩地种粮收入500元计算,20亩就有一万元。这样,农民的年收入就基本与城镇居民持平。如果一人种30亩地,农民的收入就能超过城镇居民。所以,实行规模经营,是农民增收的必然选择,是21世纪农民奔小康的必由之路。

    其实,推动土地流转,实行规模经营,几年前就有地方在试点。不过,目前的流转,还仅仅是个起步,不仅流转面小,而且也不规范。这个问题的症结:一是由于进城务工的农民不肯让地。因为到城里打工有风险,万一在城里呆不住,他还得回家种地。宁可抛荒,不肯失土,毕竟土地是农民的饭碗,也是农民的保障。二是即使有人肯让地,但往往由于地价分歧,转让也是谈的多,成的少。比如在目前情况下,如果一亩地每年按低于300元的价格转让,那么农民就宁肯自己种。撒一把种子、广种薄收也有300元。而想接地的农民,若一亩地出价超过300元,则又因无大利可图,也可能不肯多种地。

    解决土地流转的矛盾,眼下有一个可用的办法,就是改造农发行,让农发行担当起国家土地银行的职能。这个办法的要点,是土地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在办理土地存贷业务时,要坚持“高价存人、低价贷出”的原则。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鼓励农民将闲置或不愿耕种的土地存人银行;另一方面,是鼓励愿多种地的农民把土地从银行贷出。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土地银行作为中介机构,对推动土地集中有三大好处:一是促进土地流转从无序走向有序,有利于土地市场的规范管理;二是可以把过于分散的土地加以整合,成片地贷给种田大户,有利于规模经营;三是由于土地银行是国家银行,进城农民把耕地存人银行,既无后顾之忧,又可取得较高的回报,有利于解决土地抛荒。

    成立国家土地银行后,土地银行实行耕地的存贷倒挂,那么,由此形成的资金缺口由谁填补?我的观点是,这笔钱应当由国家财政拿。因为粮食安全,不是免费午餐,要保障粮食安全,政府就必须付费。平心而论,所谓粮食不安全,并不是农民吃饭有风险,说白了,是城里人吃饭不安全。既是如此,要保障城里人的吃饭安全,那么就没理由让农民单方面地作出牺牲。合乎情理的办法是,由国家财政拿钱,去向农民买粮食安全。过去有一种观点,认为国家对农民种粮给予补贴,就是支农、扶农,显然,这种看法是不对的。农民所得到的,原本就是政府应该支付的成本。

    也许有人说,国家财政现在不宽裕,还没有那么多钱去贴补农民。而我则认为,钱本身不是问题,问题在于我们究竟在多大程度上重视粮食安全。倘若大家有共识,把粮食安全摆到了重要位置,那么政府每年在作预算时,完全可以优先安排这笔资金。退一步说,如果真的是国家财力吃紧,那么政府也可通过开征粮食安全税来筹集。前面说过,粮食安全是城镇居民的安全,也是国家的安全,那么,政府向城镇居民征收粮食安全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岂不也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善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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