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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麦价格低开 农发行出台应对措施

  作者: 来源: 日期:2005-06-24  
     近日,农发行对河南、河北、山东、陕西、山西、安徽、四川、江苏、湖北、新疆10个小麦主产省的夏粮生产及收购情况进行了调查,对今年小麦收购面临的形势和收购资金供应管理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

    今年小麦生产延续去年的丰收势头。初步统计,今年10个小麦主产省的小麦种植面积2.94亿亩,比去年增加1775万亩,同比增幅6.4%;预计小麦总产量1827亿斤,比去年增加115亿斤,同比增幅6.7%。

    据调查,10个小麦主产省小麦商品量预计841亿斤,比去年实际增加62亿斤;预计农发行各类贷款企业收购小麦597亿斤,占商品量的71%,比去年实际收购小麦增加104亿斤。

    小麦收购价格下滑,部分农民持粮观望。受国内小麦供求形势和心理预期的影响,今年春节以来小麦价格一直处于下跌状态。特别是由于目前正值夏粮收割时节,不少地方农民大量变现手中余粮,短期内小麦市场供给增加,导致近期小麦价格进一步跌落,市场主体普遍预期今年新麦收购价格同比将有所下降。各省反映今年小麦收购价格将低开,认为开秤价格不会高于0.7元/斤。据调查,安徽小麦开秤价格0.65-0.68元/斤,比去年下降0.03-0.05元/斤;河南小麦开秤价格0.65-0.70元/斤之间,低于去年0.73元/斤的全省平均水平;湖北小麦开秤价格0.62元/斤,比去年下降0.1元/斤。预计后期受国家调控政策导向和小麦供求总体上趋紧、缺口依然存在的影响,小麦收购价格可能有一定幅度上行,但上行空间不会太大。

    受去年小麦价格高开高走的影响,部分地区农民对今年价格期望依然较高,存在持粮观望心理。加之国家减免农业税以后地方政府不再督促农民集中卖粮,而且今年农民在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减免农业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中得到了较上年更多的实惠,手头不紧,因此也不急于售粮。今年小麦收购季节集中性特征将进一步减弱,旺季不旺、淡季不淡将成为常态,收购期间将延长。

    部分收粮企业去年经营出现亏损,对今年小麦收购心有余悸。去年国家对稻谷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由于粮食品种之间的比价效应,去年小麦的收购价格实际上高于市场自发形成的价格,加之部分粮食企业经营意识差,难以抓住市场商机,大量的存粮积压在企业手中。部分企业经营小麦出现亏损,特别是主产区企业亏损程度较大。据调查测算,去年小麦上市以来到今年4月末,农发行支持10个小麦主产省粮食企业收购小麦482亿斤,收购均价0.74元/斤,4月末尚有库存145亿斤,按目前市场价格测算,企业直接价差潜亏7.2亿元。面对目前粮价下滑的形势,收购企业心中更没有底,担心产生新的亏损,因而不愿积极收购。

    部分主产区企业改革改制正在进行,农发行把握信贷政策难度增加。一是部分企业改制仍未到位,农发行收购贷款资格难以确定。由于各地粮改进展不平衡,有的地方新的经营主体没有形成,农发行小麦收购贷款难以找到承贷主体。二是有些企业尽管已经实行了改革改制,但由于“老账”仍未彻底清理认定和剥离,包袱依然沉重,风险承受能力仍然较低。三是个别地方粮食企业出现挤占挪用粮食收购资金,用于支付改革成本问题。在当前粮食企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下,面对企业改制没有完全到位的局面,如何避免出现区域性“卖粮难”,又要有效保证新增收购贷款的安全,是农发行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据了解,面对上述情况和问题,农发行为支持夏粮收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一是保证政策性粮食收购的信贷资金供应。对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的增储和轮入所需收购信贷资金,保证及时足额供应;对中央和地方政府指定的企业收购、政府调控粮食所需信贷资金,在明确有关利息、费用补贴和价差亏损补贴政策的前提下,及时足额提供贷款。

    二是积极发放粮食流转贷款,重点支持好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成民营或其他股份制的粮食企业,也要根据企业风险承受能力积极给予贷款支持。

    三是对列入粮食最低收购价范围的品种,在预案启动前,要积极支持各类粮食企业入市收购粮食,稳定市场粮价,保护农民利益。

    四是根据企业风险承受能力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粮食加工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粮食企业入市收购,及时解决企业季节性原料储备所需资金,同时促进粮食收购多渠道的形成。

    同时,农发行强调,各基层行妥善处理好执行政策与防控风险的关系,积极落实风险防控措施。一是因地制宜地做好贷款资格认定工作;二是准确把握贷款条件;三是把握好贷款支持的价格政策;四是加强贷款使用的监督,对风险承受能力较弱、又必须支持其收购粮食的国有粮食企业,坚持实行“钱粮挂钩、封闭运行”的管理办法,严格加强库存监督管理。

    在此基础上,农发行要求各级农发行对获得贷款资格的企业,要及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主动向企业发出贷款通知。对经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要通知企业及时办理贷款手续,及时安排收购启动资金。各级行要加强收购资金预测和调度,保证夏粮收购资金供应。要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快速有效的情况反映和处理机制,对夏粮收购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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