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今年新粮上市,凡是取得收购资格的粮食经营企业,均可按市场价格随行就市收购。在稻谷市场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时,国家将指定中央和地方储备企业按照最低收购价格入市收购。
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根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公布了今年中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早先公布的今年早籼稻标准品最低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70元。
去年以来,国家在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价格的同时,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对粮食市场价格进行引导,有效保护了种粮农民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