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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04年农产品价涨哪些农户得到实惠?

  作者: 来源: 日期:2005-04-07  
    2004年是农产品价格呈恢复性上涨较明显的一年。据广东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抽样调查,2004年广东农产品生产价格上涨10.7%。但在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同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也同步上涨了9.4%。农产品价格上涨,农村居民得到的实惠有多少?哪些农户实惠最多?我们根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进行了测算。

    

    一、主要情况

    

    1、农产品价格上涨拉动人均纯收入增长4.5个百分点。汇总资料的测算结果表明,因农产品价格上涨,2004年农村居民出售农产品收入人均多得181.48元,对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58.3%,拉动人均纯收入增长4.5个百分点。但由于农资价格上涨,农村居民人均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的花费也增加了82.75元,使人均纯收入减少了2.0个百分点。可见,农村居民从因农产品价格上涨而得到的实惠,如果考虑农资价格上涨因素,两者相抵后人均净得98.73元。

    

    2、牧业产品价格上涨给农户带来的实惠最多。2004年农、林、牧、渔产品价格普遍上涨,农村居民人均出售农产品因价格上涨多得的181.48元中,出售种植业产品、林业产品、牧业产品和渔业产品分别多得26.35元、2.28元、113.18元和39.67元,所占比重分别为14.5%、1.3%、62.4%和21.8%。考虑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因素,两者相抵后人均净得的98.73元中,种植业、林业、牧业和渔业分别净得12.24元、0.21元、57.04元和29.24元,所占比重分别为12.4%、0.2%、57.8%和29.6%。由此可见,农户出售牧业产品获得的实惠最多,其次是渔业。尽管因价格上涨出售粮食获得的实惠较多,但由于出售水果价格下降,种植业获得的实惠大打折扣,林业主要受出售林产品数量较少影响,获得的实惠最少。

    

    3、农产品价格上涨得到的实惠六成来自粮食和肉猪价格的上涨。2004年粮食和肉猪的价格上涨尤其明显。据测算,因粮食和肉猪价格上涨,农村居民出售粮食和肉猪收入人均分别多得45.9元和64.51元,占出售农产品收入多得的25.3%和35.5%,两者合计占60.8%,拉动人均纯收入增长2.7个百分点。

    

    4、纯农户得到的实惠最多。纯农户的收入95%以上来自农业收入,其收入主要靠出售农产品获得,因此农产品价格上涨给这部分农户带来了明显的受益。按调查户的农业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划分的农户类型(农业收入占总收入95%以上的为纯农户;占50-95%的为农业兼业户;占5-50%的为非农业兼业户;占5%以下的为非农业户)分组资料的测算结果,2004年纯农业户、农业兼业户、非农业兼业户和非农业户出售农产品收入中因农产品价格上涨,人均多得依次为925.97元、267.70元、38.17元和0.37元,对各自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分别是160.3%、97.2%、13.0%和1.5%。抵除农资价格上涨因素,纯农业户人均净得498.88元,比农业兼业户多335.19元,比非农业兼业户多483.84元,比非农业户多499.83元,是农村居民中农产品价格上涨最大的赢家。

    

    5、低收入农户收入的增长主要来自农产品价格的上涨。2004年低收入农户的收入水平止住了自2001年以来持续下降的趋势,比上年同期增长4.0%,这其中农产品价格上涨功不可没。按调查户人均纯收入五等份分组资料测算,因农产品价格上涨,2004年低收入农户和中低收入农户出售农产品收入人均多得分别为52.23元和138.25元,对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81.4%和62.1%。

    

    二、存在问题

    

    1、农资价格过高使农户得到实惠缩水。农产品价格上涨无疑给农户带来一定的实惠,但农资价格的上涨则使农户得到的实惠大为缩水。调查资料显示,2004年农村居民人均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支出693.93元,增长24.9%,其中因农资价格上涨增加支出82.75元,占购买农资增额59.8%。

    

    2、小规模分散经营不利于效益的提高。从分组资料的情况看,规模经营户大多数落座纯农业户和高收入组,在农产品价格上涨时,由于其出售农产品数量较大,所获的实惠也最多。而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农户,由于其出售农产品数量较少,即使价格上涨幅度较大,所获得的实惠也有限。

    

    3、季节性较强的农产品在增产的情况下销售渠道不够畅通。据农村住户调查资料显示,2004年我省岭南特色水果荔枝、龙眼的价格下跌幅度分别达54.3%和13.6%。据测算,因水果价格下降,农村居民出售水果收入人均少得33.34元。水果价格下跌,一方面是由于大幅增产,另一方面产品的销售渠道仍不够畅通,造成“卖难”,使收益大打折扣。

    

    三、对策建议

    

    1、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控农资价格的上涨。目前我省已基本具备工业反哺农业的各种条件,建议对涉农工业产品如化肥、农药、饲料、薄膜、农机具等生产部门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或资金上的支持,以控制其价格的上涨。

    

    2、进一步扩大直补范围。一方面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以带动农户的生产经营,使农户在市场竞争中得到一定的保护;另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农户进行适当的规模经营,并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一定的支持。我省去年对种植水稻30亩以上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助,今年虽然扩大到对种植20亩以上的农户给予补助,但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来说,效果仍有限。据农村住户调查,2004年种植30亩以上水稻的调查户只占全部调查户的0.47%,种植20亩以上的也只有0.7%。建议除对规模种粮户给予较高的补助外,对其他种粮户也考虑给予补助,并对其他农产品的种养规模户也给予一定的补助。同时,除对农户购买农机具进行补助外,考虑对购买其他农资产品也给予适当的补助,充分体现“多予”的利农政策。

    

    3、加大科技支农投入力度,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一方面政府应在优质农产品的品种资源保护和品种改良上加大投入,以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另一方面应加大农产品销售信息平台的建设,利用政府掌握农产品市场信息等资源优势,畅通市场销售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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